[請益]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條文解釋

作者: miyami (咪呀咪)   2016-12-21 19:14:31
各位先進大家好!
小妹目前於農會服務,因為104年度之後,農會開始適用勞基法,所以有些規定我們需要
遵照勞基法,又有些規定是要依循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而我們又不是法律人,導致有些條
文有看沒有懂,為確保自身權益,想請求協助解釋法令,謝謝。
我有疑問的是關於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47 條,條文內容如下:
農會勞工在同一農會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其每年之特別休假,除第二項規定外,依勞
動基準法規定辦理。農會總幹事之特別休假,比照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職且繼續於同一農會工作之編制員工每年特別休假
日數,得按其至年終連續服務之編制員工年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滿一年者,第二年起七日。
二、滿三年者,第四年起十四日。
三、滿六年者,第七年起二十一日。
四、滿九年者,第十年起二十八日。
五、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三十日。
六、於一百零三年二月以後到職者,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一百零四年一月起
核給休假,且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
編制員工特別休假期間,農會得視財務狀況發給旅遊補助費。
我的問題是:
問題1. 有關第一項最後的「農會總幹事之特別休假,比照之。」
請問到底總幹事的特別休假到底是比照勞基法,還是比照第二項規定?
問題2. 有關第三項「編制員工特別休假期間,農會得視財務狀況發給旅遊補助費。」
請問這項規定是指如果農會有發給旅遊補助費的話,是全部的編制員工都能領旅遊補助費
,還是只有第二項規定的103年12月1日在職且繼續任職的編制員工才能領?
以上兩個問題,煩請協助解釋,謝謝大家。
文長,感謝耐心看完!
手機排版,如有閱讀不便情形,請見諒。
作者: yesohya   2016-12-21 19:47:00
農會沒錢請法律顧問?
作者: miyami (咪呀咪)   2016-12-21 20:47:00
有啊,只是我也不了解為啥他們都不問法顧,只喜歡自己解讀......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21 21:39:00
...
作者: ixixet (= =)   2016-12-21 22:46:00
沒有法務?
作者: miyami (咪呀咪)   2016-12-21 23:02:00
小農會而已啊,連資訊室人員都沒有了,怎麼可能有法務?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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