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行政罰鍰強制執行

作者: gamlty99 (poppop)   2016-12-17 11:29:52
因戶籍為戶政事務所
今年4月開罰的燃料費逾期罰鍰一直沒有收到繳費單或催繳單
直至本月才由公司通知收到法務部執行署的強制執行命令
關於合法送達的問題已查詢很多文章
想請問
1.行政罰鍰如寄戶籍地為戶政事務所應會被退回,是否會以公示送達方式生效
2.欠費金額為1200,則強制執行扣薪的部分(扣薪1/3)如果超過1200,於債務清償完畢之後是否會歸還
謝謝各位版友協助解答
作者: donalds (雷)   2016-12-17 11:52:00
扣薪1/3不是必扣到1/3 所以應該不會有多扣的情形吧?(此部分不確定)就算真的多扣了,那部分也會成為公法上不當得利另外我記得執行署會先有傳繳,如果金額不高就那時候繳一繳可能相對簡單多另外如果真的有困難,可以問問看是否可以分期繳納。通知書上有聯絡方式的話就儘早跟執行署聯絡吧也就是已經傳繳過了?原來如此那麼我個人理解是1/3畢竟也不是法條明文,如果應繳數額不到薪資的1/3,執行機關沒理由會直接扣1/3才對(如果真的扣了也要退回來一些不太專業的意見,希望有回答到您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17 19:48:00
三分之一是上限
作者: pureness (一片冰心在玉壺)   2016-12-18 09:16:00
你戶籍掛在戶政事務所的話 監理站理論上會公示送達沒錯扣薪扣幾分之幾沒有所謂1/3是上限的問題 那只是一般大部分只會扣1/3 但不管如何 還是會以欠費數額為範圍例如扣1/3會大於1200,那還是以1200為上限,但要注意的是若已被移送強制執行 會多出執行必要費用 通常已不只這個費用了 例如:傳繳、扣薪命令郵資 加一加可能多134元
作者: ultratimes   2016-12-18 19:13:00
執行機關扣薪水 會被公司知道吧 這樣損失可不只是錢可能直接是工作掰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