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業務過失傷害vs恐嚇取財得利

作者: eason520 (碎花裙)   2016-09-13 10:52:17
幾個月前 我跟老公到一間養生館
選擇了「修腳皮」的服務
結果腳皮師傅把我的腳底兩處弄傷流血
當下也沒道歉,只簡單貼ok繃
然後一直跟我說過兩天就好了啦
我們回家後
還自己買藥換紗布
發現傷口很大
(當時沒仔細看,因為在腳底板)
我們越想越覺得委屈
去修腳皮結果還受傷
店家跟師父還不聞不問
後來我老公就打電話去店家
希望有合理道歉及賠償
店家一直說 師傅是外聘的 與他們無關
發生這種事情他們也很抱歉
師傅一度有跟我們聯繫說要和解
後來又不了了之
說什麼他沒錢 說他很害怕 (哪招...
我們求助無門
後來去了調解委員會希望能夠調解
我們沒有獅子大開口要什麼賠償
就只是就我們因受傷而買的藥材費
搭乘計程車上下班的費用等等
希望有個合理的賠償(共一千多,有收據)
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也是沒人出席(店家及師傅)
所以委員會律師建議可以去派出所
我們就去派出所報案 業務過失傷害案
隔兩天店家就立刻打電話給我們要和解
但是只賠店家的部分 (8百
師傅的部分與他們無關
然後這個案子就一直沒下文了
派出所也沒再通知了。
直到最近我老公居然收到派出所的傳單
告他「恐嚇取財得利」
我真的滿傻眼
我們要求合理賠償以及道歉
居然被告恐嚇取財得利?
請問這樣他告得成嗎?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9-13 11:03:00
這文章內容敘述,對方當然是告不成,但是如果你們私下對談有講了甚麼關鍵字被人家錄到,那就難說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3 12:55:00
原則告不成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3 16:36:00
建議你至少去鄉鎮區公所進行免費諮詢,對自己的案子有個基本的了解。因為你們談和解的內容或語氣等等,都有可能會是對方據以為提告的原因。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9-16 00:53:00
就算真的有恐嚇,根本沒有不法所有意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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