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雇主強制勞工退休問題

作者: future22 (future)   2016-09-12 22:36:54
現行法律規定年滿65歲後,雇主可強制勞工退休,小弟的親戚目前55歲,在此間公司任職
20幾年,他的雇主要強迫他退休,照理來講是要付他資遣費吧?, 但我親戚去勞工局詢
問的結果是「在該人符合可自願退休的條件下,就算未滿65歲,雇主只需發給六個月的資
遣費,就可以強制勞工退休」,請問勞工局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2 22:42:00
重點是 退休金 吧.....舊制退休金是雇主要給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9-12 23:08:00
先確認是否有退休資格囉~又確認下新舊制狀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12 23:08:00
不對吧,應該要發給退休金;但要看適用哪個制度來計算退休金如何計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12 23:20:00
記得是擇優,退休金高於資遣費,要給退休,反之則否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9-14 16:12:00
不是則優 是勞工自己選 理論基礎為應該有預告期勞工可以在預告期選擇自願退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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