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因傷非主動離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20:54:27
※ 引述《MGuarder (糊塗流浪貓)》之銘言:
: [文長慎入]
:    
: 狀況描述:本人為某A人力派遣公司員工,於某B公司任職
: 前一陣子於上下班途中因車禍導致左手骨折(勞保局認定為職災),經休養後復原,但
: 原工作內容需要大量勞力,因為怕二次傷害,可能不適任此工作。一年的合約尚未到
: 期。
: B公司經理方面不斷說服我希望我自己離職,為了自己的手好。要我寄一份Email給他
: 說明我是因為什麼原因主動離職的,這樣才能啟動B公司內部的離職程序之類的。
: 我寫了,但我避免掉「自願離職」這些字眼:
: 「本人於10X年XX月XX日,上下班途中因車禍導致左手骨折,經醫生診斷與休養後仍需
: 一段時間復原,難以執行原先工作勤務,因此協調於XX月XX日因職傷非自願離職。」
: 寄出去不久,B公司的HR來電了。簡而言之B公司HR希望我簽下「自願離職書」,而公
: 司給我一個月的薪水作為補償。
: 我問他們能不能用「非自願離職」作為原因,這樣我才能申請失業補助,HR回應說
: 我的狀況不適用非自願離職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5tLhCZ9Be8%3D
: 但之前看新聞,不是擴大解釋說「因職傷導致」也算是非自願離職?
: http://goo.gl/SQEHM3
: http://goo.gl/52cuvA
: HR小姐補充說明說,如果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資遣的動作後,代表公司方面就沒有我這
: 位置人力的需求之類的,到時公司和政府之間會有什麼問題,人員很難遞補,還搬出勞
: 基法第11條什麼款什麼項什麼有的沒的。(真的聽不懂,但也沒有錄音存證)
: 我試探說要求她寄一份Email,要她把處裡的方法和緣由寫下來寄給我讓我思考一下,結
: 果當然沒下落XD。
: HR小姐還說其實公司不想資遣我,我其實可以留下來之類的,感覺也像是廢話,我能留
: 的話早就留了,問題在於留下來沒辦法和其他同事一起正常工作,這樣對得起其他認真
: 負責的同事嗎。
: 而A人力派遣公司則是說一切都要看B公司怎樣安排才能決定。
: 難道因為「職業傷害」造成我無法勝任而離職真的沒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單嗎?
: 年關將至失業,連失業補助也可能沒著落,真的很鬱卒。
: 如果這件事真的是我自己沒搞清楚,那我欠公司一個道歉,但若這間公司真的試圖用
: 話術迴避我應得的權利,也真令人心寒...這麼有規模的公司...
: 文張冗長、文筆欠佳。感謝各位法律方面的先進閱讀。
: 也希望各位能給我一些意見。
個人看法:
誠心的建議原PO 靜靜的拿了錢之後,快點走人,
當然,記得在離職書上說自己因為受傷XXXX
等經過公司給予職災假期休養復原,返回原
工作位置後,無法勝任原有工作,為了避免
公司困擾,所以選擇離職.
然後請公司開上面相關字眼的離職證明書,拿走這一個月錢
and 之後再去申請失業給付.
就這麼簡單.
上面您引的那個新聞,是在"不需要取得雇主開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所擴大適用的變通(所以才會建議您拿到雇主開立的有相關證明文字的證明書).
就跟之前有鄉民國防役來請益,公司約滿不續聘,失業給付也有對於約滿不續聘,
經過找一個月工作仍無著落,給予失業津貼.
今天公司不能開非自願離職,有其相當的因素存在,而若您確實因為無法勝任
而選擇離職,勞保局那邊也可以讓您領到失業給付.
不然,公司要是發現不給錢,您還是可以請領失業給付,搞不好就不給了......:P
作者: MGuarder (糊塗流浪貓)   2014-10-03 21:09:00
所以自願離職的情況下拿有因職傷而離職的證明書還是可以申請失業給付?感謝您的解說
作者: c615   2014-10-05 01:00:00
我誠心的建議你請問當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承辦人的意見勞保局不做失業認定的!!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0-07 09:53:00
問一下,那失業給付不用還麽?還是最後會在勞退加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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