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擦撞到的車禍調解?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09:49:47
姑丈8月多的時候去台南玩
結果事後竟接到警察通知有車禍發生
到了警察局後才知道
迴轉後有位騎士因為距離我們的車只有1~2公尺
所以煞車不及跳車讓車子滑出去
後來跌倒有擦傷事後記下車牌報警
對方說是因為姑丈違規迴轉的關係
所以才讓他嚇到反應不及
(ps當時並沒有任何的撞擊,所以姑丈就直接開走了
而當事人也很誠實說雙方並沒有任何擦撞)
去做筆錄那天本有意和解故打電話去
想要慰問一下受傷的人
但對方一直不出來
後來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所以又再一次的去了台南做筆錄
警察出示了偶然找到的監視器
裡面有錄到姑丈的車在雙黃線迴轉的畫面
也有錄到當時在副駕的朋友有微微的轉頭
還有停留了一下下才開走
但並無拍到對方出事的狀況
就因為這樣
對方覺得姑丈一定知道出車禍但還是走掉
所以又提告了肇事逃逸的部份
我們申請了車禍的初步鑑定
上面的意思應該是雙方都應該有疏失
後來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但還沒開調解就先接到傳票了
所以9月中的時候就去
因為姑丈覺得他並沒有肇逃
所以在問的時候
很堅持的否認肇逃這件事
但承認違規這件事情
可是檢察官不採信
還問是否有前科
如果坦承的
會考慮緩起訴
下禮拜四要進行第一次的調解
對方目前是開價9萬多才要和解
但真的太多
所以姑丈希望可以再減少一點
再者姑丈想知道說
是不是一定要承認肇逃
表現出悔改的誠意
才有可能緩起訴
而這樣的前提是不是和解也一定要成功才行
因為姑丈60幾歲了
不想為了這樣的事情一直奔波
(但姑丈覺得很委屈,明明沒有的事,卻要硬吞才有可能解決)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
若簽訂了和解書在下次開庭間拿給檢察官看
讓他知道我們有想要解決的意願
是否就有可能針對肇逃這一塊
取得緩起訴的結果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03 09:55:00
有發現肇事沒停下來基本上免不了肇事逃逸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09:58:00
姑丈是說他迴轉的時候是沒有車才轉的,只是不知道為什麼轉了之後卻有台機車,再者因為當下並無任何撞擊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有發生車禍且要趕著去處理事情所以才直接開走直到警察通知才知道有車禍發生因為迴轉的當下並不是在行進中,而是在路邊等待後才迴轉,所以他是確定沒車才轉過去的,且有個地方很怪的是對方說看車子只距離1~2公尺所以他立即跳車的情況下他立即跳車的話機車不是應該還是會往前滑這樣不就應該會撞到嗎??但當下卻是無任何的撞擊,因為監視器沒有拍到整個完整的過程,所以也無法知道當時對方的車速及精神狀況,所以姑丈就想說若能和解了事就好,但現在卡了肇逃,就變得比較麻煩,所以才想問問大家是否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幫忙,有去律師那做免費諮詢,但3個律師說的都不一樣,有人說沒碰撞應該告不成,有人說可能要被易科罰金,另一個則說叫姑丈承認這樣才可能判緩起訴所以姑丈現在很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0-03 10:09:00
重點不再於有沒有撞擊,嚇到人如果有相當因果關係還是肇事,肇事不限於物理力當事人究竟知否對方可能因違規而摔車?另外,律師說不一樣很正常,肇事有很多看法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10:12:00
所以現在能做的也還是先對方順利和解才會有助益是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0-03 10:14:00
只能說沒前科,和解有助益,但要看檢察官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11:05:00
姑丈是說他真的不知道,因為當時是真的確定沒車才轉過去,真的不知道後面有機車騎過來,還因此而摔倒但檢察官不採信這個說法,只說若態度良好才有可能緩起訴(意思是要姑丈承認肇逃)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03 11:30:00
有一種說法:你若確信自己沒錯,何必和對方和解??對檢察官來說,態度良好=承認過錯+和解,你認為呢?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11:57:00
姑丈是認為如果是因為違規迴轉導致對方受傷,他認為的確是自己的錯,所以才會跟對方談和解,但是他就是覺得自己沒有肇逃,被提告這點他覺得很委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12:35:00
說真的,要舉例的話,李宗瑞也不認為他有犯罪......他只是玩玩的,那些貼上來的女人不也是這樣???原PO叔父的情況,大概就是.....副駕:停一下,好像後面有人摔車耶....正駕(停一下,看一下後照鏡):啊,沒關我的事啦(開走~~ing)總之,駕駛沒看到對方機車,那是駕駛的問題,跟機車無關而且,人的大腦也會自己欺騙自己.....給予過短的判讀時間,可能就會忽略眼球傳送過來的資訊告訴自己說:對向無車.....可以轉 的指令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12:45:00
懂了~~所以還是先力求能跟對方達成和解比較重要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03 14:42:00
承認自己迴轉導致對方摔車=承認自己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的因果關係,卻未下車查看處理=肇逃...法律上的關係是這樣連結的...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3 16:21:00
謝謝n大的解釋~~說實在對於法律真的沒有這麼熟析所以才一直覺得姑丈被告肇事逃逸很牽強~~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03 16:53:00
就肇逃現在的刑度而言 不到六位數能解決不算貴如果這價連過失傷害一起包了算便宜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03 18:03:00
肇事逃逸最低消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肯認罪就是被判刑,沒有和解想爭取緩刑或緩起訴很難...就算易科罰金,一個月一萬也要36萬...怎麼算也是和解比硬拼還來得風險低....打錯,一個月三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03 18:06:00
簡單講,要怎樣"扭轉認知",讓自己接受自己肇事逃逸事實才是關鍵,當然,或許是做戲,但請把戲做足一點....不要好像是人家拿槍抵著才甘願低頭認錯,心不甘情不願不要當法官檢察官是瞎子,這些人見多識廣.....一天到晚在跟壞人好人周旋,哪是你靠自我感覺可以打發的?人家看你毫無悔意,電腦打一打,章蓋一蓋,就往法院送若貴方還是自我感覺堅持,那麻煩去找個律師來幫你伸張法律人對法律人,才知道哪些才是重點....不要律師費又不想花,和解金又不想花,最後判個半年一年最後只能在那邊靠腰 司法不公,還我正義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4-10-06 03:49:00
你姑丈沒看到不用覺得無辜,對方告的就是沒注意啊如果你姑丈注意到了還硬來那就是故意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07 01:06:00
樓上 肇事逃逸是故意他主要在爭辯的是這部分 不是開車的過失事故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0-07 09:41:00
不要有壓力,就說沒碰撞,不認為有事故,但是現在知道對方有受傷?[肇事逃逸要成傷]願意和解。至於錢,就自己判斷,小案子沒受太多傷害,如有請律師意願不如把錢拿來和解補充一下,有受傷的話,剛剛翻一下法條,變成一年以上的罪要關....二審確定前要搞定
作者: acuteball (胖胖小妞)   2014-10-07 14:35:00
對方說他第一次調解不會來~~所以現再要等禮拜四的時候確認他是否真的不到~~再看是否要第二次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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