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 df62 處分範圍、板規適用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5-08-13 11:43:33
: → Lanword: 退步言之,即令df62符合處罰範圍。那麼版規明言僅禁登入 08/08 22:18
: → Lanword: 最高次數分身。為何擴大至所有分身?明顯違反法規本身意 08/08 22:18
: → Lanword: 旨 08/08 22:18
: → Lanword: 還是提醒板主,處罰應遵守明確性原則,條文事先未涵蓋的 08/08 23:56
: → Lanword: 情況,事後以「誠實信用原則」類推適用,恐有違罪刑法定 08/08 23:56
: → Lanword: 原則。 08/08 23:56
: → ostracize: 水桶中本來就不應用分身帳號發言,這是常識! 08/09 04:25
: → ostracize: df31/df62/df93經常亂版已經是公認的累犯了。 08/09 04:37
批踢踢的板主權限同時包含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所以執行面上,得看版面的受眾屬性跟數量,來確認法明確性要做到什麼程度。
簡言之,高流量、低專業門檻的看板,法明確性需要更強;
但低流量、高專業的看板,
板主更應該思考這些判例形成後會對看板文化產生哪些影響。
以基信板那麼少的流量來說,不少人還開分身投入罵戰,
如果可以用新帳號來做規避,只是讓本來就很差的討論文化變得更難以入目,
規定的立法原意也將會被嚴重折損。
作者: ostracize (bucolic)   2025-08-13 11:59:00
被水桶還一直開分身鬧版,竟然還有人護航,難以想像。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2025-08-13 16:37:00
感謝兩位版主回應。雖見解不同,仍予尊重。另,基信版累積檢舉再請儘速處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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