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你好,我兩個案件都打算上訴,想確認兩個案件都符合上訴條件嗎?
因對這方面規定比較不清楚,先跟您確認清楚,煩請解答。
順便我再說明兩點
一
首先請教一個問題,我在基督板下的標題「保羅侮辱說耶和華本來不是神?」
這到底違反了什麼板規?
代理板主判決只說違規卻沒有說清楚違反哪條版規。這在程序上就有問題了吧。
如果是指
9.4 引戰(主動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由板主判定。
那請問這樣的標題是尋釁了誰?尋釁了保羅嗎?
除非保羅自己跳出來否定說他這些話沒有要侮辱耶和華律法,不然沒有人可以代表保羅,
基督教會也不行。
代理板主自己的判決中也說了
“任何人都可以認為教徒跟目前聖經詮釋無法代表真理、無法代表保羅”
代理板主也承認教徒無法代表保羅,那怎麼能說我這個標題尋釁了教徒呢?
所以說我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
這根本無法成立。
二
再者,
請問有人要侮辱他人時會說“侮辱你王八蛋”這樣嗎?
當然不會,而是直接說出他要駡的話“王八蛋”。
侮辱一詞是我對保羅這些話的感想沒錯,這是針對這加拉太書4章整章內容得出的感想。
例如保羅這章還駡耶和華的律法是“懦弱無用的小學”。
這章後面還有侮辱耶路撒冷那些遵守耶和華律法的猶太人都是為奴的。
在保羅這些言論下,我會認為這些言論是一種對耶和華律法的侮辱,是很合理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