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覺得很難護航誒
拆除執照只是個行政處分
都市更新條例只是個法規命令
但是人民的居住自由
是憲法明訂保障的人民自由
也就是你前述的東西抵觸憲法都無效
住戶貪心開高價
建商貪心強拆屋
一個要多,一個要少
有誰錯誰對嗎?
搞到人民沒房子住
還一副將錯就錯的樣子
建商只要罰錢了事!?!?!?
真的是有夠離譜
作者: hidog (.....) 2017-03-23 11:51:00
顏色對了 房子都可以拆了
文林苑大法官解釋:此事件也引發了政府對《都市更新條例》的檢討。為了呼應對《都市更新條例》強制拆除條款是否違憲的疑慮,立法院於2012年4月22日完成連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憲法解釋案,但大法官於6月22日駁回立法院釋憲案,認為立法委員應該先提案修法,修法不成,再聲請釋憲。行政院也於11月7日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草案,其中包括將由法院裁決是否拆除不同意戶房屋、以及提高都市更新提案和成案同意比例等修改。後續王家釋憲提都市更新3則條例違憲,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09號解釋,一條合憲,二條大法官未受理...
法條沒違憲,不代表拿一張行政處分執照可以去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權利
欸 不對 當時是要給行政機關 1年內應修正,逾期失效 。。。
大法官今作出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第19條第3項前段,違反正當行政程序,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居住自由,1年內應修正,逾期失效。修正一下 但後來 都更條例 就不知怎麼修了
因如果都要搬出憲法那套 那想請問按照現有都更條例下 地方政府能怎麼都更 ?還是只要即使一戶住戶不同意 就都不準拆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3-23 12:17:00只有100%同意才能都更 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難怪台灣公辦甚或私辦都更 成功案例 寥寥可數 ...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17-03-23 12:19:00本來覺得柯不錯,後來發現他都不守法連最基本的憲法都不守,他是皇帝???比憲法還大???
我倒是認為資訊不夠充分,照現有看來卻是有違憲疑慮,不然廉委怎麼會去聲援
文林苑時不去聲援市府驅散暴民,現在才在說都更寥寥可數太晚了...
隨便舉個最近案例好了: 高雄果菜市場土地徵收案,ā甽秣玥它甈F法院宣判,認爲市府徵收土地過程不符
https://tinyurl.com/klsk7rk高雄果菜市場土徵案 高等行政法院宣判( 抱歉 剛出現亂碼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認爲市府徵收土地過程不符合行政程序,判市府敗訴,土地徵收權得交由內政部決議,但公告徵收土地失效的部分,住戶則敗訴。
這有點複雜誒,我手邊沒有書XD駁回是因為不是行政處分,所以沒有失效問題我比較有興趣臺中幼稚園的案子啦,高雄那個好複雜=3=
協調啊房子被變危樓不能住了,不然叫什麼?企業是法人,不一定有自然人的權利
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認爲市府徵收土地過程不符合行政程序 ...不願拆的住戶也都有理由啊 。。。所以還是堅持得 100% 同意才能拆?
那真的建議六都往後 也別都更甚或市容改造了 ...
不是都更難在那 是要100%同意 根本癡人說夢 。。。
不過也不用擔心啊,有利潤建商就會做法規也不是說100%吧同意都更一回事,拆房子一回事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52:00
先去找大法官釋憲說柯p違法,之後依法國賠,這sop難道柯p沒教?
但不是搬出憲法那套 ...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就不能拆
大法官釋憲是審查法條nike啊,這是建商問題,不是嗎?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54:00
最後柯p會說:國賠你賺更少 哈哈哈
目前都更法就是這樣充滿模糊空間 所以釘子戶 建商都有
呵,我不太懂,都更依法,人民居住權也是依法,哪來的道理一方可以強使公權力執行??索價也是建商問題啊
各自的運作空間 贊同強拆責任就交給政府 但強拆不可廢這問題要回到 為啥要都更 去年台南大地震 就說過台北
發生就會產生大災難 當然 有人會說老房子很勇阿 但現
也不懂 這樣地方要怎樣才能都更 因只要有一戶不同意地方政府就不能執行 ...
時就是921後的房子才有規範地震標準 921前的看運氣吧所以不更可以 就祈禱國泰民安 或許你我作古也沒事那你會說鼓勵 但問題 鼓勵要怎樣做 補助整棟重建免錢?別說整棟 光一棟100萬補助 政府就會破產了 我們沒石油
這是兩難,當碰到兩權相害會取其輕,真的搞到沒人敢碰都更,立委就會修法了
其實現在也差不多一攤死水了 換作是我 政府不強拆 我
所以??怎麼舉例子,怎麼說貪心,有些原則也不能被破壞
結果也是出自於錢啊 當然他們會說 我們要的是居住正義就是 ...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3:04:00
地震全倒,建商賺,還沒地震就都更也是賺,但那個賺更多就不用說了
想蓋了地震全倒 就沒釘子戶問題了 也可啦 天然都更嘛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3:07:00
我是贊成不要都更,空屋率那麼高,地震倒樓會壓到人也是奇蹟
憲法就不用保障建商和99%同意戶噢?還是地震倒比較好,因為連交涉時間和租金補助都免了
台灣處地震帶,過多不合現代規範的老舊公寓待更新。百年一遇的大地震後果是台灣政府無法承受的。政府如果只想討好人民不做事,後果就是“千金難買早知道”。這事我支持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