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於李永得事件的一點想法

作者: chenxiaowoo (灶咪A嘎B)   2017-03-23 10:43:42
嗯~其實這方面我不想抱持誰對誰錯的問題
完全是奇檬子的問題~警察與李永得雙方奇檬子的問題
先不從官、警的角度入手...
先說說我自己的經驗
大約20年前(這麼久還記得...可見心理陰影面積)
有一次經過大里橋,沒戴安全帽,被警察攔下來
然後~就是這個然後...警察問都不問把我摩托車鑰匙拔走!
警察把我摩托車鑰匙拔走!
警察把我摩托車鑰匙拔走!
警察把我摩托車鑰匙拔走!
對,就是拔走,然後用一副我殺了他爸的表情問我要行照駕照
是的,我沒戴安全帽...理當被罰~但是拔我的鑰匙?
如果當時我懂法律...我就告上法庭告他強盜了
這就是"比例原則"跟"客觀"問題
當年沒有臉書...也沒有智慧型手機...我只能回去悶一整個星期...
辭職,喝酒,失眠...因為我實在氣到不行
他的嘴臉我一直記得~直到今天...我還記得那種感覺
也許今天這種事情不存在了...但是如果警察權力再擴大...難保再有發生的一天
我不相信警察~我討厭警察...但是不否認有好警察
也有警察,很客氣,在看我慈眉善目的情況下...只給我開了勸導單~
這時候我真的很想下車跟他握手~說聲"辛苦了"...但是,我還是痛恨警察
那李永得有沒有錯? 我想他沒錯~他只是在臉書說自己的不高興
結果是,有媒體發現了報出來...那是誰的錯? 媒體的錯吧!
那警察在當時可以盤查嗎? 可以的,客氣一點~我想不會有人反感
那罪犯呢? 你再客氣,他還是不合作~那再大小聲還來的及吧!
作者: delegate   2017-03-23 10:53:00
保防法通過後 不只可以盤查 還可以直接帶走
作者: lucandy09 (LUC)   2017-03-23 10:57:00
有點玻璃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0:59:00
看來我們該組一個警察盤查受戲弄者聯盟XDD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3-23 11:09:00
1樓腦補不錯哦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7-03-23 11:18:00
因為20年前警察態度就是這麼差 所以20年後你看他穿制服去買便當都可以投訴他上班時間偷懶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1:18:00
哪裡玻璃了???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7-03-23 11:20:00
講玻璃的可能年紀比較輕一點 20年前包含警察的公務人員 服務態度跟現在那是雲泥之別...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27:00
警察那嘴臉是告訴你守法的重要,現在民眾的嘴臉是告訴警察守法不重要,人權最重要。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28:00
原來拔走鑰匙是要說守法的重要阿......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30:00
不管有無犯法,當場我不爽就先搬出憲法,警察先回去研究再來做事。電視新聞攔下來後催油門跑走的有沒有,先說沒有再來說拔鑰匙不可以。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33:00
原來這麼多事情可以參在一起講阿......有別人落跑不代表警察拔鑰匙合理吧......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1:39:00
現在都請你熄火,誰還拔鑰匙??要跑才會被拔吧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39:00
這叫策略有效率,少數人會落跑,拔了就跑不了,難道機車也有人權。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1:40:00
這就是20年前的觀念啊,顆顆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40:00
有效率的拔鑰匙應該不是要跟你說守法的重要吧......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41:00
拔個鑰匙也在不爽,不爽就不爽,你家的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1:42:00
機車鑰匙有所有權喔,搶奪強盜選一個吧依法行政要符合比例原則喔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1:46:00
我現在反倒是納悶,sbw 是在不爽什麼?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47:00
現行犯的交通工具講啥所有權,人會落跑先拔鑰匙,同樣手會打人上手銬,先拔鑰匙“不可以”嗎?真的是挺會嘴的,難怪新聞一堆嘴警察的現行犯。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50:00
挖 原來一堆嘴警察的現行犯是這樣出來的XDDDD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1:51:00
哇,現在看來 sbw 不只是不爽,而是咬牙切齒。放輕鬆,吸氣。。。吐氣。。。。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1:51:00
沒戴安全帽是現行犯??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51:00
我覺得swb你對於犯罪的產生原因有點誤會XD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1:53:00
抱歉我搞錯了,沒帶安全帽是被警察栽贓的,沒腦袋也不用安全帽吧。我都沒想到法律是有瑕疵的,先修法改一下沒腦不用安全帽,讚抱歉各位,我上面說的都是一場誤會,真的是警察錯了。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1:57:00
有遇到臨檢開槍襲警的 也不能以後攔人就警察先開槍是吧?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1:58:00
sbw 違反刑罰才有所謂現行犯,沒帶安全帽只是違反行政罰而已,這不是法律有瑕疵,而是你的認知有瑕疵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01:00
那你應該說違反行政法,警察怎麼可以隨意攔人,這真的有問題是吧再來,這行政法根本違反憲法,沒帶安全帽並無影響他人,為啥要帶安全帽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2:03:00
行政法??為了逼人民戴安全帽啊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04:00
要嘴我也挺會的 沒啥難度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2:05:00
警察當然可以攔車,開罰單,但不能隨便逮捕人呀。上頭有人已經講了,這已經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了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3 12:05:00
根本違憲的東西 叫大法官解釋一下行政命令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2:08:00
呵呵,sbw 大妳很幽默耶,與你聊天很愉快,拜拜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3 12:11:00
這程度連半桶水都稱不上,要嘴什麼XD好啦,你快去申請釋憲說沒戴安全帽要罰錢違憲喔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3 12:25:00
XDDDDDDDDDD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3 13:07:00
嗯,樓主我很理解那種申訴無門的氣憤。再推你一個
作者: tomchow76   2017-03-23 13:31:00
推這篇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3 15:49:00
其實問題就是出在一個態度上面,伸手不打笑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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