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我也認為洪仲丘不應該被凌虐,對於洪家二老喪子之慟,深表同情與慰問,
但是,遺憾的事情畢竟發生了,雖然軍中懲處手段不人道,洪案動機太惡質,早已不適
任當軍人了,法院的判決,剝奪了中高階軍官的軍職,並且國家將不支付退休金,這已
是給予重懲了。
至於刑期部分關的不夠久,這好像是群情激憤的因素,他們雖然犯了沒人性的過失,
但是,從軍多年,青春也奉獻給國家,保護你我的家園,如果因為這次的過失就要受到
嚴厲的制裁,這對軍人是不公平的,罪名已經彰顯正義,用刑期來當報復手段不適當,
畢竟,職業軍人保衛國家有功勞,沒有志願役軍人,國家動盪,不人道的屠殺事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