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與張德正案相比 警大教授:收押標準難理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3-09 15:53:42
與張德正案相比 警大教授:收押標準難理解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2014.03.09 03:05 am
十八歲卓姓高中生在臉書發文要縱火燒出版社遭收押;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昨天說,卓的
行為不足取,但應不致嚴重到要被收押。相較蔣友青恐嚇與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案,她認為
司法裁定毫無標準,讓人「無法理解」。
葉毓蘭昨天聽到卓姓學生被收押嚇了一跳,雖還不清楚犯案過程和羈押理由,但看起來沒
那麼嚴重;她認為收押裁定太沉重,對孩子反而不利。
葉毓蘭說,司法獨立應該受到尊重,但台灣的法官普遍欠缺實務,個人經驗投射在判斷上
,可能淪為主觀,很容易出現錯誤判斷,未必反應社會現實。
她舉張德正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案為例,是非常嚴重、明顯的暴力犯罪行為,法院五次
都不敢押;如今一個沒有前科的十八歲孩子在網路貼文,反而被裁定羈押,「法官保留」
原則顯然有很大問題。
她認為,司法院應該還是要訂出一定的原則標準,以免法官的尺度太大,出現令人難以理
解的判案落差。
至於越來越多網路留言者被告,葉毓蘭認為「言論自由」的精神應該受到保護;目前的刑
法是根據實體社會訂定,不見得適用在網路世界,很多現實社會的犯罪行為不該和網路世
界相提並論。
她說很多人上電視「胡說八道」都受言論自由保護,網路上不認識的人留言、貼文或按「
讚」反而被告,法律規範顯然不明確。
【2014/03/09 聯合報】 @ http://udn.com/
‧生活中的小確幸!暢銷書限時免費,全本下載
全文網址: 與張德正案相比 警大教授:收押標準難理解 | 嗆燒出版社破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535227.shtml#ixzz2vRxCP2Dn
Power By 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535227.shtml
本文重點在最後二段
憑什麼名嘴可以在電視上爽
指名道姓的罵人都沒事
但是一般人只要一點不如某些人的意
就會被告妨礙名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9 15:56:00
你算那根蔥?不爽就開砂石車往總統府前進就會有人幫你辯護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09 16:04:00
他如果說放火燒總統府而不是九把刀的出版社 結果就不同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3-09 16:13:00
的確 九把刀不能惹 馬狗可以儘情賤踏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9 18:05:00
九把刀不能惹 馬狗可以儘情賤踏XD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4-03-09 21:59:00
這位挺馬學者看來將遭到馬邦伯死亡之握的報應了!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10 02:19:00
我論現在法官都孬種,碰到政治的想閃輕辦誰都不得罪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10 02:20:00
馬王案ㄧ例,本案又ㄧ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10 22:14:00
本來就是你看現在法官超會看風向的但可惜洪案隨便輕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