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SqIqIqs richard5376 政黑板規3-2-1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9 13:13:56
一、檢舉人ID: rtyujlk
二、被檢舉人ID: richard5376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使用圖片/連結等形式,可連結特定對象
c.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體
e.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f.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不受此章保護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qIqIqs (HatePolitics)
richard5376 腦子發育不完全的案例
這句話觸犯政黑板規3-2-1 言語攻擊PTT使用者
請求根據政黑板規予以35天水桶處份
請答辯證明自己 未言語攻擊PTT使用者
謝謝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5-09 13:28:00
受理以寄信轉知被檢舉人前來答辯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9 13:49:00
請問多久時間內未答辯 可視同放棄予以判定 謝謝請問回答檢舉人問題是板主責任之內嗎 還是可以無視不達
作者: richard5376 (Richard5376)   2019-05-09 14:00:00
我不認為我 的話指名到你了 還要問為何你要對號入座?還要請問為何要有兩個帳號 在自己的文章中開分身去批評帶風向?請問你對我的案例這個詞有什麼聯想嗎 你認為我的這番話是針對你嗎 哪裡針對了 為何你會聯想到你自己 我無法理解請告訴我為什麼你覺得我說的這個案例是指名是你 我無法理解請問這樣結束了嗎?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9 14:42:00
https://i.imgur.com/82iGo9o.jpghttps://i.imgur.com/KHBkbHp.jpg既然你承認攻擊PTT用者 我無意見請板主下判定 謝謝我剛手機換電腦 手誤 不好意思更正 既然你未否認攻擊PTT使用者 確實違規 請判定
作者: richard5376 (Richard5376)   2019-05-09 15:32:00
我哪裡攻擊人 那個人 這句話傷害到誰了 還是你認為你被傷害了 誰被我傷害了 這句話攻擊在哪裡你可以說明為何這句話傷害或攻擊了嗎 你難道不知道人腦本來就會給自己限制 不是發育完全 或能完全使用的事實嗎 我很震驚你不懂這個事實還認為你被攻擊了第一 請你告訴我這客觀事實攻擊了什麼 第二請告訴我你為什麼對號入座 我無法理解 你認為有人被攻擊 又認為不是你 那請問你為誰發聲 說了什麼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9-05-09 16:29:00
意見:無違規 客觀認定被檢舉人未明確針對檢舉人之言論
作者: richard5376 (Richard5376)   2019-05-09 17:14:00
謝謝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09 17:58:00
我還沒答辯完耶 板主一下不見人 一下不等人首先我未對號入座 因為內文並未說你攻擊rtyujlk第二 你要證明你攻擊的不是PTT使用者那你整個答非所問請看清楚板規跟檢舉內容好嗎請答辯證明自己 未言語攻擊PTT使用者<<我寫的很清楚了我並未修改內文過 請你在檢查我請你抗辯的內容因為你沒看清楚 所以我可以給你在一次機會抗辯請抗辯 謝謝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5-09 21:50: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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