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為什麼那麼愛劣退?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9-28 23:54:45
→ schizophrena: 不經檢舉就可以劣文 不會比水桶更濫權? 09/28 21:15
→ schizophrena: 這比例原則實在說不過去 09/28 21:15
→ schizophrena: 而且 因為在政黑版違規 造成在站內使用困難 09/28 21:15
→ schizophrena: 如果版主一有什麼差錯 是可以被控告 "妨礙使用"罪 09/28 21:16
→ schizophrena: 因為妨礙了使用者在PTT上的使用 09/28 21:16
→ schizophrena: 要修正版規不如修成 "如有此條違規版主可直接水桶" 09/28 21:17
→ schizophrena: 因為要等檢舉水桶 所以乾脆不經檢舉劣文??????? 09/28 21:17
→ schizophrena: 都可以修版規成劣文 不能修版規變成在此時期針對 09/28 21:17
→ schizophrena: 單一行為? 09/28 21:17
1.不經檢舉就可以劣文 不會比水桶更濫權?
其實並不會,目前板規中並沒有自由心證的部份
而退文目前的相關處罰皆是取代原有刪文罰則
2.如果版主一有什麼差錯 是可以被控告 "妨礙使用"罪
謝謝你的關心…關於這點之前我水桶某位的時候就被這樣恐嚇過了囧
據我詢問法務而知,板主依據板規執行管理是不會構成「妨礙使用」的
這點我想退文也是一樣
3.要修正版規不如修成 "如有此條違規版主可直接水桶"
只能說…很難…,政黑板規第7章 板主規範
裡面寫到板主只能主動處理 刪文/退文 ,水桶需要被動處理
而我不能去定一個板規打破這個板主規範,要不然就換成我下台了囧
而要修改此章需要經過公告7天+投票3天才能修改…所以短時間內是改不了
至於你說我為什麼會同意超貼退文
1.是退文系統被ptt設計成跟刪文系統綁在一起
如果刪文當下不退文,基本上板主就再也無法自己去退違規文了
所以才會跟刪文的罰則有相關性
2.退文早先就已經實行,起源於某位藍染文的盛行,逼的板主不得不處理
所以先實行了超貼5篇退文,實行至今只有3位被退文
由此判斷此類規定上,一般的使用者並不容易誤觸,而且限定篇數5篇足夠一般使用
3.此次加入退文處罰的部份,為轉錄、新聞、發表文章超貼
就一般判斷來說…一般人討論是不需要這樣大量的去轉錄跟張貼新聞的…
而討論上面,一天發表5篇文章已經足夠你去跟大家討論了,多了就會字數不足洗版了
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政黑可以朝向「討論區」的方向前進,能引出強立論的寫手更好
而非透過轉錄跟新聞去洗文章量,或者讓這些文章量去排擠到真正需要討論的
至於你所提到的比例原則也是我們所關注的,目前這條例只是試行
並無寫入板規本文中,這代表的是我們都還會再去修改相關罰則
如果未來很多人踩到,我們自然會去討論是否過當的這個問題,並修改
而執法上也會採取寬鬆的執法原則,因為板主很懶(誤)
其實頂多抽查而已…除非一頁之中頻繁出現某ID的文章
要不然我其實抓不太大的…
換言之~那些都是超貼的過頭的違規者了
我比你更擔心管太嚴沒人來
所以請你不用擔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