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連的競選總部那個租金低到不可思議
也應該要來檢舉一下...
不知道有沒有更有力的作法?!
※ 引述《plsear (普西兒)》之銘言:
連家三代公務員肯定奉公守法啊!怎麼可能說謊或逃稅對不對!
請鄉民一起幫他們證明清白!
以下轉自Ivan Liu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ivan.eCounsel/posts/10152765104934165)
【法律小常識:設算租金】
住在帝寶,不必價購也毋須擁有
開保時捷,進出一切都有人買單
我們相信這是他努力來的。因為,9/14,連戰在萬華楊聖廟前說
「連勝文不曾靠連家、不曾靠我們家庭,都是自己打拚,非常不簡單」。
國稅局肯定沒忘了一件事。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點規定
「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
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這,法律上我們通稱為「設算租金」。白話解釋這個條文是醬的
「好啦,財產(房子或車子都是財產)就算只是借給人家用,
還是一樣要依據當地的標準來認定你有租金收入,繳稅給國家喔
(除非你能證明真的沒收錢、並且借用者也完全沒用來營業或執行業務)」。
勝文哥哥都靠自己的意思是,
他有付租金給帝寶屋主,也有付租金給保時捷的車主。
否則,住豪宅不必花錢、開名車不必花錢,這就豈不是打連爺爺的臉嗎?
「不曾靠我們家庭ooxx... 都是自己打拼ooxx...」
蛤?沒付?是借來的嗎?
罷了罷了,那帝寶屋主和保時捷車主也一定
每年都會去按所得稅法第14條申報「設算租金收入」!
大家千萬別懷疑!
只有柯P才會不守法不報稅,連家怎麼可能醬子?
今天,我就會請事務所裡的律師發正式公函,麻煩國稅局澄清,
怎麼可以讓勝文哥哥
或是辛辛苦苦買了帝寶和保時捷的善良老百姓蒙此不白之冤咧,
你們實在太壞了,從頭就沒安好心眼,只想看人笑話。
大家也歡迎透過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600W/WebMail/AM )
轉貼我的上述文字,具名或不具名都行,寄給國稅局,
務必誠心向他們拜託要趕緊為了勝文哥哥站出來,
否則萬一市長給柯P選上了,全體公務員都必然在心裡覺得痛失英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