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大串的討論恰好解釋了這政府真的是很賤的事實
#1KEremg4 (PublicIssue)
http://goo.gl/J2GqMv 這篇來說 理面有個 PDF 建議大家打開來看看
參考資料: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意見 http://goo.gl/xiYNXq
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我們假設他們的立場超然清高擁有最高道德標準來檢驗
也看得出來他們的思維模式完全邏輯破產。為什麼?
今天其實是制度出了問題,就算沒有頂新也會有其他家,而那些龜在政府內的廢柴
居然認為應該提高罰則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簡單來說,與其抓到罰很高,不如每次都能抓到。
每次都能抓到,不如讓他們一開始就不容易犯。
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還要用墊高刑責呢?
很簡單,關鍵就在於那個『致』。
(二)致危害人體健康者 處xxx 得併科 yyy 罰金
(三)致重傷者 ""
(四)致人於死者 ""
這整串討論串就是在討論那個『致』。政府要用罰的那是不是需要釐清因果關係?
這要多久時間?延兵之計嘛
食安問題是這樣搞的嗎?這政府不但螺絲鬆了還兼腦殘,這還是用他們有超然道德
標準下的檢驗方式。食安需要防範於未然,而不是事後才在那邊補救。說難聽一點
罰那麼多人命帶得回來嗎?衛福部的公務員們,你們有小孩嗎?你們給他們吃啥?
垃圾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