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否違反勞基法之工時規定?

作者: boboerer (Meow_jumper)   2016-04-11 16:32:32
銀樓珠寶零售業
工作時間:8:45-21:45
休息時間:分為兩次
午餐休息時間12:00-12:30
晚餐休息時間17:00-17:30
休假:月休10天
店休2天及公司制式排休8天
重要節日有禁休制
舉凡情人節、母親節、父親節等之前二後三禁休
薪資範圍:
底薪22000
伙食津貼2000
全勤獎金1000
職務津貼2000
尚未扣除勞健保月薪約27000
請病假扣當日全薪及全勤獎金及當日餐費
有簽署勞動契約但非一式二份契約
勞動契約之相關內容應無報備勞基或縣轄市政府背書
想問上述敘述條件
依據勞基法工時之規定是否違反勞基工時及其他勞基之相關規定?
作者: blacknate (Nate)   2016-04-11 23:48:00
下午連續工作超過4小時,疑似違反勞基法35條晚上如沒給加班費則可能涉及薪資未全發,勞基法22條
作者: youallqq (QQ)   2016-04-17 21:42:00
出勤11小時 休息共1小時 如未變形工時 則應發給每日2小時加班費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16-05-06 16:19:00
0800-085151 免費的勞動部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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