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加班換補休?

作者: dchelper (我愛免疫學)   2016-04-05 23:18:18
各位晚安~
公司加班已是常態
但是都不給加班費
只能換成補休…
員工也多次跟上級反應
但是公司還是很強硬
執意只能補休
我想問的是
在我們的加班卡上面有個欄位寫著”本人同意換補休”
填寫加班卡的時候要在上面簽名
這樣對於員工爭取權益的時候是否會站不住腳?
勞基法第二十四條有提到加班費的算法
但是沒提到加班換補休相關規定
希望版友能給點意見
謝謝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4-06 00:33:00
因為勞基法沒有相關規定…自然沒辦法看到…加班換補休固然就錢來講1:1、1:1.34、1:1.67不能比 不過,補休能讓勞工休息 到底何者優於勞工很難講(一定有人想要錢 有人想休假) 勞基法沒處理這問題就要勞資協商 你和樓上lotusblue一樣 雖然你們不願意不過你也沒表示出來…公司這樣作你也作其他意思表示默示也是一種意思表示(即使你不喜) 要就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 要嘛自已收集證據去檢舉 反正你不作 勞政單位怎知
作者: tai9527   2016-04-10 23:10:00
推樓上!勞基法的原則是要給加班費,但經勞工同意後得換補休,如你所述的加註那句話,那就變成勞工同意了……如果想檢舉,必須要有證據或以什麼方式表示你根本不同意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6-04-16 09:26:00
照法令規定勞工當然可以不同意換補休.但現行事實就是如果你還想待公司..就只能默認同意..連公家機關都如此你覺得民間機關有可能照勞基法嘛?好消息是立法院目前己在修法..應該是很有機會過之後8小時之後加班補休.也要照加費給多1.34 1.67倍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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