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

作者: a4944202 (bleeding)   2016-03-17 14:33:52
在公司錶定上班前10分鍾集合訓話之類的會。
由於朋友在集會時拿了手機出來看 被總裁(下面還有董事長)看到了
於是當著大家面嚇叱說"你明天不用來了"
請問 這句話具有資遣的條件了嗎(因爲當事人 也想走了)
是有打去勞動局問。局處的人說 要詢問雇主資遣理由爲何
如果不在11條5項中。還必須去跟僱主問理由....
我實在不懂 老闆說的話不是更具有意義嗎。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3-17 20:32:00
當然有關係 你不是第11條終止勞動關係 怎麼能算非自願性離職?怎麼能算資遣?怎麼領預告資遣工資+失業給付明天還是去上班吧 要不然去辦離職 看到底雇主用什麼理由解僱 他如果用第12條第1項第2款後段重大汙辱還是第4款違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那你就杯具的GG了 你不去上班三日曠職解僱跟好 嗯你說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 證據咧?你不懂可以 但別人欠你問嗎…
作者: Sparkle1205 ( )   2016-03-17 20:58:00
你是激動什麼 魯蛇?你被人這樣搞過嗎看你口氣說法跟公家單位一樣 弱耶加油好嗎看你歷史po文 還真的是我養的耶欸 稅金養你 就是要服從
作者: vb0409 (小影)   2016-03-23 20:17:00
明天放你一天假,後天記得去上班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3-28 09:58:00
非自願離職啊
作者: blacknate (Nate)   2016-04-03 23:14:00
其實E大的解法是正確的,勞動契約糾紛不能不注意,S大的說法,會打擊有助人意願的版友,大家都是空閒時間上來幫忙的另外,勞資爭議的現場不是用2分法,誰是絕對正確的一方而是看誰能確認自己權益如何保障,誰就能獲得較大的效果,可惜我們在勞資爭議的現場,看到太多人不願意去瞭解權益,出事了又不願意深入去找資源,那結果當然不如人意。目前看到爭取到的團體或個體案件,幾乎都是透過自己的了解,用知識去維護權益,旁人能做的只有協助!!
作者: frederickleo (楓)   2016-04-10 19:15:00
某S大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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