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的休假制度合法嗎?

作者: lotusblue (笑笑)   2016-04-05 10:41:05
各位早午安!!
清明連假各位都放得還愉快嗎~?
看著別人在休假我在上班...
家人去掃墓我還是在上班...
心裡冒出一個一個的問號,請大家來為我解惑~
在現在公司2年多了,特休假有正常給
主管說我們是週休2日,休假天數固定一年110天
並強調是遵照勞基法...
然後每個月的休假天數就是110天去攤在12個月之中
例如:1月休10天、2月休10天、3月休8天...
無視平日假日員工自行排休(但要與同事錯開)
我已經連續2年春節期間只休3天,還不是連續的3天
而且任何的國定假日上班都不會加倍給薪...
所以覺得很疑惑,這樣是正常的嗎?
公司這樣給假是否有違法? 還是就剛好合法而已?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6-04-05 15:12:00
之前有打電話問過勞工局一個和你很類似的例子,就是雙週84小時,一天8小時後,每2週的週六半天不上班,用國定假日去補,扣下來我記得除了六、日剩3天假。而每天的8小時則是上午休15分鐘、下午休15分鐘,當然從那8小時裡扣掉,至於雙週84小時該放的舊假日,因為根本沒人知道,所以是照公家機關的新國定假日去休的。勞工局的回答是:合法,但員工會跑光吧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4-05 21:26:00
要先弄清楚「例假」與「休假」的不同 且 單週40小時不等於「周休2日」 在你前一位PO文過單日6小時 一周作6休一 也是有符合 如果你的110天是例假+休假很明顯就爆了 依雇主說法周休二日(例假為52*2=104)休假為國家假日12日 104+12=116日 還沒算特休假…另外,勞動部的令釋 國家假日可移去其他工作日的前提是「勞工同意」 台端雖然聽起來不甘不願 但還是同意的你不同意 有爭議? 有意思表示? 不同意就先匿名檢舉吧...抱歉…一直把國定假日打成國家假日 = =+
作者: lotusblue (笑笑)   2016-04-06 08:31:00
謝謝2位詳細的解答!!!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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