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申訴] 關於網球版版主濫用職權

作者: mousepad   2011-06-20 14:43:54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 作者: VWilliams (蔡有美)
: 標題: Re: [申訴] 關於網球版版主濫用職權
: 時間: Mon Jun 20 14:27:50 2011
: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開放V板主陳述意見是一回事
: : 我會思考一下其中的環節
: : 但
: : 在原先的裁定沒有變更前
: : V板主必須依照原裁定執行
: : 請即刻執行
: 我已將該案水桶期更改回二週
: 但在詳閱Violation板板規以及爬文後
: 發現過去並無已經判決案件的申訴人撤回申訴的案例
: 因此請恕我無法撤回Violation板申訴
violation板是否有先例
與V板主是否可以提出申請
是兩回事
若violation板言明不得撤回
可以再討論
必要時我也可以代為向violation板說明
申訴信件沒有給板主私人的性質
是無隱私、完全公開的公務文件
只是技術上不允許開設一大堆第一層級申訴看板
才以板主信箱代收
V板主直接以個人判斷拒絕執行判決
是不被允許的
V板主若欲抵制組務判決
也請直說
====
開放板主於判決後繼續陳述的部分
我尚未思考完畢
但其影響
最多僅可能撤回對板主之警告、以及對另兩位板主執行事實上的認定
不可能接受板主拿「公務」文件當成「私人」信件去violation板申訴
請勿跨越公私紅線
原判決除對事實的認定與板主不同外
並沒有實質的處分
但若板主抵制執行判決
會有嚴重的後果
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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