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關於網球版版主濫用職權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1-06-16 19:40:55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推 VWilliams:張貼部分都是正確 但是少了很多信件 06/16 17:47
: → VWilliams:少了他被我否決的舉證以及我說明否定的原因 06/16 17:49
: 請問「少了他被我否決的舉證以及我說明否定的原因」這句
: 指的是針對原來的處分嗎?
: 如果是
: 我會晚點處理這部份

: 關於V板主在violation板提出的檢舉
: 請簡要說明緣由
基於板主職務 若案主針對案件進行申訴
自然必須要求案主提出合理的解釋以便考量是否收回判決
該案主提出的證據不被我採納
且我至少有兩封信件解釋我為何不採納 並希望他提出更有力的證據
但卻反遭案主指責"沒長眼"."故意凹"."找麻煩"
並且要我"走著瞧"
這些負面詞句都讓我個人感受到被汙辱
也不知道他所謂走著瞧是否有任何傷害我的可能
因此在Violation板提出相關的申訴
: 並請說明原先的判決與加重後的判決的差異
原先判決為水桶二週 加重後之判決為水桶一個月
: 事實根據為何
: 板規根據為何
: 決策過程為何
依照網球板板規四.b
原則上水桶判決為一週 但保留板主依情狀裁量的空間
原本考量到案主在網球板過去有多次挑釁球迷歷史
且前日才因挑釁板友而被警告 卻在隔日馬上點名球迷群挑釁
根據網球板往例 加重判決基本為原判決之兩倍時間
因此第一次判決延長至二週
另外我再轉貼所有信件給網球板另外兩位板主之後
與他們討論後 認為該案主申訴態度不佳.出言不遜
因此再度延長判決 從二週延伸為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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