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Sub_DigiLife 板處理造謠

作者: cito (シト)   2020-12-06 19:08:04
※ 引述《a3225737 (轟)》之銘言:
: : 而 st900278 小組長應訂立對於造謠的相關板規,
: : 並明確禁止這類"捏造站外謠言引發站內爭議"的行為,
: 本站板務/組務人員並無被賦予調查本站以外的權力
: 應該說,也不需要,因為無從判斷真偽
: 故申訴人的要求並無道理
: 除非能夠以站內資訊判斷真偽
: 否則捏造站外謠言一事既無從判斷,如何以站內手段處分?
: 而「透過非ptt方式跟我聯絡」一事
: 不論今天要證明「實際上有但被講成沒有」或是「實際上沒有但被講成有」
: 皆非本站相關人員能夠辨別
: 之所以希望以站內方式解決,是因為站內文章或信件是有辦法證明真偽
: 有效力的證據(包含站內信轉錄)是能夠被證實未被竄改的
: 兩造雙方今天以站外方式溝通造成爭議
anedo 那篇文要分成兩個部份看
(1)文章的真實性
(2)文章的正當性
小組長/群組長用了極大的篇幅來說明真實性,
但關於那篇文能否存在於 Sub_DigiLife 的正當性,
卻沒有什麼理由可以說明。
就跟我在申訴文提的:
===========================================
有心人士藉由各式各樣的機會跟理由發文,
實則以板友/板主/甚至站方人士的私下發言造謠。
===========================================
作為使用者只要拿著"無法靠站內證明"這塊免死金牌,
自由自在地發文造謠,
把自己的意見加諸於站方的任何幹部上,
想必也是個可行且不違規的方式?
身為本站相關人員的 anedo 板主,
用這種方式來發文,
是否鑽漏洞?
如果這是個漏洞,
就要防堵於未然。
: (看起來確實有用此方式溝通 #1VlxAfsd (ComGame-Plan))
: 「"公開"發文曲解本人與 anedo 板主的"私下"對話內容,」
: 「我已經說明沒此事,anedo 還堅持一直狡辯」
: #1VlxFQv_ (ComGame-Plan)
: 申訴人也提到
: ***
: 他跟我私下講些甚麼,的確板規站規無法規範,
: 但他把我說的話拿來這邊亂說,這就是板規站規該處理的事了。
: 這麼說好了,
: 要是有人私下聊天談到板上事,
: 結果隔天拿去公開發文放送說,
: 某某某說要怎麼做,
: 那些話明明沒講過,
: ***
: 「拿來這邊亂說,這就是板規站規該處理的事了。」
: 單看這句話是正確的
: 但是事發地在哪裡是問題啊
: 舉例,假設某使用者影射某人A錢,事實上沒有,但板主怎可能知道是否為事實
: 應由現實中的法院去認定這句話的真偽,即使他發表於本站
: 故這句話只有對一半
A 錢的事大多與本站無關,
然 anedo 聲稱之事與本站相關,
就跟我前文說的一樣,
板務執行來說,文章本身的正當性也是優先考量。
: 回歸本案,本站站務人員無法認定到底有沒有講過
: 不論是截圖或其他方式,皆無法辨別真偽
那就是使用"灰標"的時機了。
: 申訴人說沒有,如果群組今天請 anedo 來答辯
: 但是說法不同的話案件就卡住了(肯定會不同啊,不然就不會有這件申訴案了)
: 因為牽涉到辨識站外證據
: 故本案可能難以進行下去
: 若確實讓申訴人名譽受損,可能得尋求其他站外方式救濟
: 至於於組務板新增造謠處理方式當然是可行的
: 前提是足以用站內方式辨別的
: 這部分我會請小組長研擬後新增規定
: ※ 引述《cito (シト)》之銘言:
: : 1.申訴人:
: : cito
: : 2.被申訴人:
: : st900278
: : 3.看板/群組:
: : Sub_DigiLife
: : 4.申訴訴求:
: : anedo 板主於 Sub_DigiLife 板造謠,
: : 經過前面申訴,發回 st900278 小組長處理。
: : st900278 小組長主張 anedo 板主非惡意曲解,不構成造謠,
: : 僅表示只能在 Sub_DigiLife 板公告要求 anedo 板主修改原文,
: : 但本人認為,已有造謠的狀況,
: : 本人已於 anedo 板主發文 2 個小時內告知"無此內容",
: : 並且 anedo 板主也於 3 個小時內修文回應"弦外之音",
: : 若確定只是曲解,事發當天就能修改的文,
: : 為何要拖 14 天後還在推文辯解,玩文字遊戲?
: : 一般使用者閱覽時,並難以分辨其所言"訴求"及"條件"差異,
: : 遂達到其造謠的目的。
: : 既然沒有這回事,就該立即改正,
: : 不改正而繼續用捏造本人的發言在板上,
: : 3 個小時內就知道的事,卻拖超過 3 個星期未修改本文,
: : 這就是在藉該文"造謠"。
: : 因此,本人主張 anedo 板主於 11/02 即開始造謠,
: : 至今已超過 3 個星期,影響範圍已相當大,
: : 所以 anedo 板主應於 Sub_DigiLife 板,
: : 及文中最相關的 HardwareSale 板發文澄清,
: : 以正視聽,澄清內文發表前需經本人先看過審核,沒問題才能發表,
: : 並不得再藉該發文引發事端,畢竟 anedo 板主已經造謠在先,
: : 且不得鎖文,也不允許日後自行刪改,
: : 由於該板交易文量大,需要置底一段時間才能有效澄清,
: : 並將 anedo 板主於 Sub_DigiLife 的原文,
: : 使用 Ctrl+E 後 S 予以灰標為"待證實文章",
: : 這也沒有實際上的處分,只是針對造謠部分的後續解決方案。
: : 而 st900278 小組長應訂立對於造謠的相關板規,
: : 並明確禁止這類"捏造站外謠言引發站內爭議"的行為,
: : 因為這會有舉證上的困難,
: : 而且以正常狀況來說,
: : 本來在本站就不該有如此的發文,
: : "造謠"的行為本來就要禁止,
: : 如果不明確禁止,
: : 下次若是讓有心人士藉由各式各樣的機會跟理由發文,
: : 實則以板友/板主/甚至站方人士的私下發言造謠,
: : 謊稱說明是該人物的看法,
: : 實則藉機帶風向,會讓有心人士達到帶風向的目的,
: : 若無相關法規可處分,會陷入明明有錯,
: : 卻無法以現有規定立即處分的困境。
: : 若群組長有需要,可提供對話全文內容給群組長備查。
: : 本案流程及證據:
: : 10/17 本人於 Sub_DigiLife 申訴 anedo 於所轄 HardwareSale 違規
: : 11/01 Sub_DigiLife 小組長 st900278 判決 anedo 未違規,但觀感不佳需改善態度
: : 11/02 anedo 回判決表示 cito 與 anedo 私聊有密約(本案開始,證據01)
: : 11/03 本人申訴 anedo 違規寄信給 Sub_DigiLife 小組長 st900278
: : 11/10 小組長 st900278 7 天未回,也未在板上更新判決,申訴至群組(前案申訴)
: : 11/16 anedo 再次修文爭辯(同證01)
: : 11/22 群組長裁定發回小組 Sub_DigiLife 由小組長 st900278 再審
: : 11/23 小組長 st900278 詢問本案的細節(證02)
: : 本人回覆(證03,只列出修正後的信件,小組長是回那封)
: : 小組長 st900278 表示無法判斷但應無造謠,只能公告要求 anedo 修文
: :    (證04)
: : 本人回覆說明 anedo 明知所言有誤卻狡辯,及建議處理方式(證05)
: : 11/25 小組長 st900278 未回信,本人詢問本案進展,也未獲回應(證06)
: : 11/26 通知小組長 st900278 因本人不服處理,申訴至群組板(證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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