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保羅與耶穌教訓的融貫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9 16:52:15
承上,罪的問題解決了
但神創造人,本來就不是為了解決罪的問題啊。
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
有瑕疵; 以弗所書 1:4
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 以弗所
書 1:5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
光照你們的心眼,使你們知道祂的呼召有何等盼望; 以弗所書 1:17,18
是的,親愛的弟兄姊妹,這裡有一個榮耀的盼望
絕對不是守律法精義進天國,這種......
神要將我們做成祂的兒女!
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
有瑕疵; 以弗所書 1:4
使你們無可指摘、純潔無雜,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其中好像
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裏, 腓立比書 2:15
這正是呼應耶穌太5-7
你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所以將人,做成神的兒子。
有神的性情與所是,這就是神的計畫了。
這絕對不是外面模仿的事。
不是在那邊看有沒遵守誡命
也不是看什麼守,什麼不守。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蒙學,為甚麼仍像在世界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
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 歌羅西書 2:20
而是裡面有沒有神的生命。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翰福音 3:3
所以善良的義人尼哥底母去請教耶穌。
耶穌直接點出是生命問題。
沒有這生命,你外面再守誡命,守精義,最後都是空。
而有了生命,下一步是生命是會長的。
我的孩子們,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裏面。 加拉太書 4:19
從重生,到生命逐漸長大成熟。
漸漸越來越像主。
這不是外面遵守誡命的事。
若是還那樣搞,就與恩典分道揚鑣了。
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拉太書 5:4
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 5:18
那基督徒如何看待律法?
律法是神的標準,說出神的所是。
神恨惡罪,又是愛的本身
而基督賜給我們,那保惠師
在我們靈裡,成為我們心上的律法。
只等實際的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實際;因為祂不是從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
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要來的事宣示與你們。 約翰福音 16:13
你們從祂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裏面,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乃有祂的膏油塗抹,
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
的,住在祂裏面。 約翰一書 2:27
是的,這個是真正的心上律法,即時的,在我們裡面。
完備自由的律法。
這個就脫離字句的範圍
(我稀奇那些基督徒,還沒發現自己仍在守字句的律法)
那麼,聖經有什麼益處?豈非不需要了?
不然
像纔生的嬰孩一樣,切慕那純淨的話奶,叫你們靠此長大,以致得救; 彼得前書 2:2
一個嬰兒,是無法分辨好壞的,經上是神的話,就是純淨的話奶。
上面既有引導我們如何「因信得救」
也啟示生命如何成熟
也有各樣教訓,督責,這些都是有益的
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 提摩太後書
3:16
要達到
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
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 腓立比書 1:20
仍然需要一段長大期。
我們活在天然中很久,很習慣憑老我活著,而不習慣新造生活
所以聖經仍然是很好的幫助
借由這些話,引導到神面前,或是反省有無走歪的地方。
然而重點,是到神面前
而非遵守。
但是一個到神面前的人,自然而然可以憑這生命活出達到律法標準的生活。
那說自己在光中,卻恨他弟兄的,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 約翰一書 2:9
那愛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約翰一書 2:10
一樣是要求愛弟兄
重點不在於外面的要愛
而是反過來暴露我們在哪一個範圍。
是在光(生命)中 或是在黑暗(肉體)裏
你若發現不愛弟兄,再怎麼靠字句要達到都無法,因為你不在生命的範圍。
自然達不到生命律法的要求。
所以如何在基督裡,在光裡,在生命裡
又是基督徒另一個重要的課題了......
或說是,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實踐也不為過。
所以,新約時代,給我們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新約聖經的規範固然還在
但是最重要的是學習
憑靈而活,讓生命長大的生活。
因為全律法都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之內,得以完全了。 加拉太書 5:14
其實就是指向
神就是愛,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4
不是我們行律法,而稱義
而是裡面的基督生命,就是律法的真正意義。
祂就是神的標準,神的所是。
只有祂的生命能達標。
我們所做的就是讓自己這裡面祂的生命長大
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 以弗所書 3:17
惟在愛裏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 以弗所書 4:
15
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
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以弗所書 4:16
所以,這是新約與舊約截然不同處。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 加拉太書 6:15
這就是保羅說的,要緊是作新造。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9 18:11:00
基督和愛(精義)總結了律法,這不就是律法要人真正遵守的嗎?加5:14,跟羅10:4,就告訴我們,律法被基督和大誡命成全了,在基督裡、活出大誡命,就是完全了律法;律法從來沒有被廢除,否則保羅講這些就是虛的、假的。如果你們對保羅、路德的認識是對的,路德也不該去教十誡;論善功、路德大小教理問答...,都重複教導十誡。差別是,基督徒解釋律法跟猶太教的解釋不同。再說一遍,路德的「信心」就是第一誡,就是信望愛,也就是「大誡命」。這是解釋舊約/律法的鑰匙,也就是精義.參《論善功》,九,https://goo.gl/QbspjW差別根本不是你講的這些,或者表面,而是讓聖靈帶領的「方法」不同。我講的是讀經及活經過程就是聖靈帶領與改變我們的肉身、老我;你們是要有另一個神秘主義或靈修儀式,雖然那12點有用到聖經,但比較不是使用悟性;問題的差別應該是「聖經」在這個讓聖靈帶領或者在基督裡的地位及使用方式如何,所以爭論的中心才會在於「律法」,因為狹義的律法是舊約,廣義的律法就是整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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