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保羅與耶穌教訓的融貫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9 15:02:54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 5:17
這句便是關鍵點了
怎麼好像律法廢除了,但是耶穌又說不是廢除呢。
並須先了解
1.律法到底是什麼
2.耶穌來與律法的關聯
3.耶穌來了後,基督徒與律法的後續
律法究竟是什麼?
他就是神的標準。
而這標準要暴露人都是在罪中。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律法是罪麼?絕對不是!只是非藉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
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馬書 7:7
只是有些人還不知道律法的用途
還是妄圖用罪人達到。
比如試探耶穌要顯揚自己的律法師
聖殿禱告說自己都遵守的那人。
(太無恥了,一個一個自以為達到律法標準了)
所以耶穌5-7直接放大絕
這個律法標準你達到試試。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 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抗拒惡人;反而無論誰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面也轉給他。 馬太福
音 5:39
.......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 5:48
達不到的,沒有一個可以。
律法是神的標準也是暴露人都在罪中。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
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 3:10
保羅也補一刀
你這還想行律法的,都是咒詛之下
你就算遵守a,也遵守不了b
除非你能全遵守。
但是有人嗎?沒有
律法要帶出一個結論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 3:10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堵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
的審判之下。 羅馬書 3:19
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
書 3:20
好了,罪的工價乃是死,
所有的人,都已經顯明,都只配死。
但因著一個特別的人來,打破這個局面。
這個人,完美的守全了律法。
卻為所有人的罪,死在十字架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
,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 3:13
律法的要求,人達不到,要死
這位達到的人,親自替我們死,成全了律法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 馬太福音 5:17
這就是這句話的真義
我們欠債,神不是說不用還了
這樣廢除,就失去公義了。
而是他兒子親自為我們償還。
這樣誰也無法說什麼。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羅馬書 3:24
所以那些要行律法精義換永生的
把信搞很複雜的
聖經是說的如此直白啊
我們是白白稱義。
基督已經替我們償還律法的要求了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 4:5
我們是被贖出來!已經被贖了啊
所以,不要再做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竟迷惑了你們? 加拉
太書 3:1
所以,停在這邊了嗎?也不是。
到這是插曲完成
什麼是插曲
神創造人有計畫,
但被撒旦破壞,人成了蛇,必須死
神以基督代死,贖出人來,成就公義。
可是這並不完成神創造的計畫
還有下一步......
(代續)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8-09 17:03:00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耶穌在世傳講的教訓,事實上沒有人能做的到,甚至是基督徒。兩個教派一個說考一百分是不可能的,另一個卻說要努力去考一百分,一樣都是倚靠聖靈的能力,那一方更正確呢?我們卻說:倚靠聖靈能達到,不倚靠聖靈達不到,而達到是因為確實做到主所說要愛神、愛人的誡命,我們兩者當然是不同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8-09 19:44:00
無法領受pin大此篇所闡述的真理之人,無法明白神的偉大、公義與恩賜,自然靈命會低潮。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9 19:57:00
過獎,過獎,彼此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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