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不是律法主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2 23:27:08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04080000.A.97F.html
th認為
蒙恩→信→稱義→得救
這個信等於
1.作基督門徒
2.捨己跟隨基督
3.愛基督
4.遵行耶穌命令
5.愛神愛人
6.進窄門
7.遵行天父旨意
是不是律法主義,諸君自判
老實說,能作到這七條
已經總括全部律法
(基督不流血也可以夠你稱義)
這七條難度妥妥>>>十誡
特別強調
我不是說基督徒不需要這七件事
或貶低,禁止,定罪
而是這是信主→稱義後,接受基督生命
與這生命配合,才有可能達成
th次序混淆
基督之所以流血,就是我們做不到
所以祂這唯一作的到的替我們死
贖了我們
並將這作的到的生命賜給我們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9-02 23:54:00
信=那些,但有分小信跟強壯的信;以為這樣就是律法主義,那是你的問題。基督徒決志信主,這本來就是要付代價的。當然,不是立刻、馬上、完全,但必須要有個芥菜種的起始。起始點當然那些樣樣都有,只是一開始偏意念性的,要慢慢長大成熟茁壯。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2 23:57:00
所以稱義是在起始點,中途,或最終呢?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9-03 00:01:00
預定論的話,可能是起始點之前XD其實這些事情我是覺得交給神,我們就是跟隨基督即可。披戴基督的人,也沒有什麼好擔心這個那個的。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3 09:33:00
哇律法主義者橫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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