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佛教課程收學分費是金錢交易???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09-06 11:51:17
※ 引述《poohkoala (來 受 甘 露 味)》之銘言:
: 我剛爬文,本板今年五月還有其他佛教課程標明學費的文章
: #1YKxry1X 隨喜線上贊助
: #1YX8odF3 課程費用:一學年NT $5000元 (含上、下學期)
: 法鼓文理學院.推廣部學分班的學分課
: 還是教育部認可,將抵免碩士班學分用
: 學分費又不是商業營利是教育費
: 為何這種佛教高等教育學術課程不能張貼???
: 版主是否判斷錯誤,失職?
: 請版主詳細說明,對於該板規,及刪文的標準
: 怎會如此判斷???
→ MartinJu: 上完課有拿到東西=>交易廣告,沒拿到東西=>可以發表09/05 12:16
如果是這樣的話,現在開學了,每天上學的學生都是出門跟學校交易。
因為乖乖上學,終究會拿到畢業證書。
但是這過程當中不用達到一定出席率嗎?不用寫作業?不用考試?
所以,繳學費只是取得一個上課機會,不等於花錢就能購買一張證書。
從這個角度來看,辦學和求學之間就不能用"交易"的概念來理解。
→ MartinJu: 板規禁止就金錢交易,廣告文章。法會除外是因為錢是拿來09/05 17:47
→ MartinJu: 供養三寶。若有「盈利」行為,是板規不允許的,謝謝。若 09/05 17:47
→ MartinJu: 沒有針對「盈利」討論,恕我不再回覆 09/05 17:47
首先,法鼓山是所謂的「財團法人」,何謂「財團法人」?
我們來查一下中華民國規定的《財團法人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財團法人,指以從事公益為目的,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財產,經主管機關許可,並
向法院登記之私法人。
第 11 條
申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應撤銷或
廢止之:
一、非以從事公益為設立目的。
二、捐助章程規定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法人、團體。
簡言之,財團法人的設立是以公益為目的,禁制營利或圖利個人或團體,法律就有規定。
若以營利為目的,那就是公司企業,兩者性質和適用規範本身是不同的。
而要盈利必須以有營利為前提,那是違反《財團法人法》的,是要面臨撤銷解散的。
那麼既然是合法的存在,就表示沒有營利,更沒有盈利的情形。
另外,關於供養佛法僧的問題。
這是一個由宗教團體而發展出來的教育事業,成員除了出家的法師之外,
也有在家的行政職員,這些工作人員支薪也是法律規定,尤其有一些要有專業背景,
例如會計或法務方面的工作,都有一定的法律責任,總不能找志工來做吧。
全台灣合法立案的宗教團體都是如此,一定會有支薪的工作人員維護組織運作。
領薪水是法律規定,有相對的義務和責任,和盈利分紅的概念也不同。
更何況佛教的法師要遵守戒律,總不能請法師兼任會計吧?這些事只有在家人能做。
所以,出家人也是要有在家人的協助組織運作才能弘法不是嗎?
→ MartinJu: 世俗課程不適合在版上發表09/05 13:46
這要看何謂世俗..
若把宗教信仰和其他社會活動分開來看,也許有世俗與否的差別。
但從更宏觀的角度來定義,當今人類的活動有不世俗的嗎?
非世俗的,那就脫俗囉? 哪裡遇得到呢?
一種是深山裡面的修行悟道得正果的人,一般人也遇不到...
一種就是從課程和書本當中去領略和想像古德的超越世俗精神...
所以課程的形式必然世俗,但課程的目的卻是要領略超越世俗俗...
而且看過很多法師說法的影片,包括在世和已經離世的法師們,
也都說自己是凡夫俗子,沒聽過標榜自己是脫俗或是超越世俗...
更何況當今普遍推廣的是人間佛教,不透過世俗活動要怎麼推?
結論:
若有盈利,那是違法的問題。
反之,既然合法存在,就推定其並無盈利行為。
組織是由法師在主導,目的在透過辦學讓更多人認識佛法,
所以學費供養了佛法僧,學分證明也僅是一種學習上的認證,
一種宗教與教育結合,再配合政府政策的一種措施。
從法律或經濟的角度,都和一般所謂交易或營利的概念不同。
至於世不世俗...就像所謂"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的道理,
課程的形式安排必然世俗,課程目的卻是所追求領略超越世俗。
以上。
想想目前台灣社會現象也真是有趣...
官員造神還搞個甚麼宇宙,兩百多億張口就來...
民間要推廣宗教教育,遵守法律卻反面臨阻礙...
言論自由遭受限縮之後,還會有信仰的自由嗎?
抱歉,離題了。題外話、題外話。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21-09-05 12:16:00
上完課有拿到東西=>交易廣告,沒拿到東西=>可以發表板規禁止就金錢交易,廣告文章。法會除外是因為錢是拿來供養三寶。若有「盈利」行為,是板規不允許的,謝謝。若沒有針對「盈利」討論,恕我不再回覆世俗課程不適合在版上發表
作者: kundalini (拙火)   2022-09-06 18:51:00
可以理解為什麼禁po在家居士開的課程只是理由這樣說明 有點找自己麻煩就是了
作者: poohkoala ( \^0^/)   2022-09-07 03:03:00
法鼓山各基金會是[財團法人],受【內政部】監督管理,法鼓文理學院是【學校法人】,基金是【校務基金】,受【教育部】監督管理,成立推廣教育部辦【學分班】,且學分可用於正式碩士學位課程之抵免,都是教育部認可的學術教育方式推廣教育部門,除了學分班課程,也有開非學分的課程,像是佛畫課,佛學梵語日語,等等成立宗旨:【以法鼓佛教學院的優良師資及教學經驗為基礎,提供社會大眾深入佛學,做為行門及研究佛教學術的基礎】板主認定的理由太奇怪,學分/學位課程,收學費,有證書,是【金錢交易】,不能貼(把大學院校全都當學店的意思?)沒給學分/學位證書的付費課程,可以貼~又說學分課程收了學費是會變相在助長謀求世間名利私欲~總之幾種解釋理由都~越解釋越充滿個人狹隘偏見~簡簡單單的佛教高等教育開課招生訊息,就被賦予這麼多解讀~看來台灣幾間佛教團體辦的大專院校,招生開課訊息,都和佛法佛教無關,都是在搞斂財,沽名釣譽???正正經經辦學為社會為佛教培養人才也不行啦~法鼓文理學院的在家眾師資,已和以前中華佛學研究所時代有大的不同了,之前為了改革,校長換成出家眾惠敏法師領眾15年,師資都要修解門行門,寒暑假進禪堂密集禪修(佛研所時期的師資是從其他大學的人文領域找來的,有些沒在實修,創辦人冇牛駛馬,忍耐很久了,慢慢轉型培養人才宣揚理念凝聚共識,實踐落實,以前沒實修的師資離譜的社會行為習氣,我就不詳細描述了,那些人已作古或離開農禪寺禪坐會前會長資深三十年禪眾師兄向我分享的~禪眾平常在外謀生假日進寺院聽經禪修,佛研所師資假日工餘,回到世間..兩字[放逸]~現在的師資已不是雜牌軍,至少都認同官腔唱的出主旋律進禪堂禪修聞法,親自嘗過就知道佛法的好
作者: chihnan (不染紅塵)   2022-09-09 20:10:00
法鼓山很好,推廣佛教也很好。單純覺得這篇用財團法人法來推論的言詞怪怪的。法鼓山很好,是因為聖嚴法師很好,是因為法鼓山有很多很好的師兄師姐而不是因為財團法人這樣的身分財團法人法是用來規範財團法人的運作,應以公益為目的而不是用來推定財團法人=公益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22-09-10 20:14:00
即使法鼓山很好,但它也不能例外於板規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22-09-10 22:18:00
第一次就說無關佛法囉,最後回覆的版友已經拿出來佛經討論,這些認為法律高於佛經的討論,牴觸板的主旨,警告一次。請改拿佛經經文出來討論,以免模糊焦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