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ilitary板主濫權水桶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9-09-11 14:35:41
一. 申訴人 ID:staff23
二. 申訴看板及板主ID:Military板 板主:RURILIN
三. 事實及原因
本人因為發現使用者ReeJan在軍武板發表文章,宣傳他自己的YT頻道,
在該篇文章內中有講要網友參加直播並且要訂閱才可以參加抽獎,可能
涉嫌有牴觸站方的政策以及國家研究院群組規定「禁止一切營利行為」
,所以我按照站規及軍武板板規站內信給板主,結果板主不好好回信,
反而在該篇有爭議的文章下面推文不實指摘本人
1.擴大解釋站規 2.公然假傳聖旨(按先後順序排列)
我針對板主的推文提出回應,請問他哪裡擴大解釋站規哪裡假傳聖旨,
並且根據他的言論告知他要行使正當的申訴權利以及憲法賦予人民的
訴訟權。板主就自行說我在盧?
板主便公告濫權指摘本人1.虛構本人提出的站方說明內容均是反對
本人見解的推文2.把該使用者宣傳自己YT頻道的行為形容成網友轉貼,
3.恐嚇板主等字眼,將本人以板規六累犯水桶十年,本人不服提出本件申訴。
四. 申訴內容:
申訴聲明:原判決撤銷
申訴理由:
1.參照軍武板規定,只有第一條有明訂警告方式,其餘只有第二、三、四、
八條有明文規定比照第一條處理,板主本次使用板規六部分,並未有依第一
條方式處理的規定,也就是說板規六的警告應該要回歸以公告方式說明,否則
網友根本無法分辨什麼是警告,什麼不是警告,難不成板主推廢言或發廢文,
也是在執行板務嗎?而且依照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的規定「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
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軍武板板規自行增訂「於當事人之推文中提出警告」,明顯與站規要求公告
有所牴觸。
2.板主說有警告,事實上討論過程中,並沒有任何「依何規定警告」的字眼
出現,也沒有發表任何警告的公告,究竟板主的推文只是一般的推文或者是
板主執行板務的作為,根本無法區分,而且板規也沒有什麼「亂板」規定,
無法區分的情況下,又怎麼會知道板主是在執行板務提出警告?
PTT多數看板的慣例以及過往站規要求的狀況下,通常會使用只有具有管理
身分才可以使用[公告]分類來說明執行板務狀況,讓網友能清楚知道什麼
是處分,免生日後糾紛。很明顯在本案的過程中,是沒有做到的。
3.觀察板主水桶的理由,顯然就是虛構事實,本人在信中提出的說明,均
是在寄信給板主之前數年的內容,均無任何有反對本人的言論,如果有,
請板主以站內信通告方式寄給我及小組長,指出來我提出的說明哪裡反對
了本人所提的問題,我很佩服到底是什麼樣的言論可以橫跨時空,對未來
的事情能夠先做出評價?而且板主並把板友告知板主要行使的正當權利誣
陷成是在恐嚇板主,所以板主的理由顯然是不足的。
4.承上所述我被板主在濫權的情況下,公告惡意「亂板」水桶十年顯然是
不對的,所以請小組長能撤銷此判決。
五. 其他:
證據一、本案爭議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TPcS6wH (Military) [ptt.cc] [討論] 施孝瑋先生談新機部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566992134.A.E9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137 m39 8/28 ReeJan □ [討論] 施孝瑋先生談新機部署
證據二、板主處分文章
> 18005 ! 9/03 RURILIN □ [公告] staff23惡意鬧版恐嚇板主,水桶十年
┌─────────────────────────────────────┐
│ 文章代碼(AID): #1TRLhl7p (Military) [ptt.cc] [公告] staff23惡意鬧版恐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567447791.A.1F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
證據三、溝通信件1
證據四、溝通信件1之板主回信
證據五、溝通信件2
證據六、溝通信件2之板主回信
證據七、溝通信件3
上開信件由於涉有不應公開之內容均已寄給小組長,請以時間軸順序閱讀
證據八、軍武板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Kq2j3yV (Military) [ptt.cc] [公告] 軍事版版規 5.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422928707.A.F1F.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2/03 MRZ □ [公告] 軍事版版規 5.1
證據九、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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