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婚姻平權運動的跨點

作者: romacapri (romacapri)   2018-11-17 19:59:16
不好意思哦M板友,是我表達太迂迴。
我的意思是:
現在版本(反而)沒問題,婚姻內性別變更者適用(異性)婚姻的婚生推定
但反而是平台版草案的規範方式,會有問題。
平台版草案第 971 條之 1,會直接把(被認作法律同性)婚姻的(含跨)婚姻,
直接排除在婚生推定之外。
舉例說,A是MTF,與原女B交往
A先儲存精子>以法律異性方式結婚>A完成變更性別為女性>配偶B用A冷凍精子分娩
若在目前,完全沒問題,
只要(技術性)已異性結婚,婚後直接婚生推定,A能當親權父權
但若在平台版草案,
因為A完成變更性別為女性後,AB婚姻變成了「同性」婚姻
結果婚姻配偶B分娩,A就不能適用婚生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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