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專法伴侶法 不等於民法婚姻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8-11-17 12:51:30
(以下全文轉自熱線工作人員臉書,包括結論
https://www.facebook.com/chihliu.peng/posts/2091399894254108)
補充:民進黨全面執政要在短短幾天之內通過專法很容易啊,別忘了一例一休的經驗。另外
不要說目前沒有任何公開的專法草案,它只是還沒公開出現而已,風向一定,它就會出現了

以下文字引自台北大學官曉薇老師:
最近很多與這篇一樣的說法出現,對於這種純法律而不作政治效應判斷的論述,我覺得很無
奈。我認為不應該再說:
1.讓選民沒有憂患意識
2.違反政治現實:反同公投若過了,就是超過五百萬的票,請問即將選舉的政黨,有guts說
專法違憲不通過嗎?小英不會跟你講伴侶也是實現婚姻平權嗎?然後她只能依「社會共識」
通過伴侶專法嗎?在剛選完她大可以通過的良好時機,她口口聲聲社會共識,在五百萬反同
婚的時候,她反而逆風改革?
3.有伴侶專法就不可能依748登記結婚:同性伴侶能直接登記的前題是兩年內「未制定或修
法」,至於修出來的法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是大法官說了算。還要聲請解釋,等個n年。
在這之前,法務部就跟你講依法行政,內政部也跟你說依法行政,台北市政府跟你說依法行
政,高雄市政府跟你說依法行政。只能登記為伴侶,不能登記為婚姻,因爲依公投原則通過
的法確保了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
結論:「不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都能在明年五月結婚」是錯的是錯的是錯的。
作者: MeowFrancois (喵弗朗)   2018-11-17 14:00:00
板主堅持一定要說我的結論「是錯的是錯的是錯的」,我除了無奈,也只能表示尊重只是想提醒板主一件事:今天談論的是社會人文科學的的問題....我還是用回文的好了
作者: janeration (mindthegap)   2018-11-17 14:10:00
我同意板主的結論748只說了要保障同志擁有和異性戀一樣可以結婚的權利但並沒有任何一句話保證立出來的法會是符合婚姻定義、擁有婚姻關係中的二人擁有的所有權利義務如果專法公投真的過,不可能有政府敢坐視不管到時候立一個很敷衍的同性結合法什麼的,會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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