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節能家電可退貨物稅 全台已申請近20萬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9-08-17 04:04:18
買節能家電可退貨物稅 全台已申請近20萬台、退稅達3.25億
2019-08-16 15:58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貨物稅修正條例今年6月15日上路,在修法生效2年內,購買能
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申請退還貨物稅,每台退稅金額最高2
千元。財政部今天表示,上路以來至8月11日止,已19萬4025台申請,核退金額達3.25億
元。
財政部表示,今年6月15日到2021年6月14日止,只要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
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
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減徵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
官員說明,買受人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電器,可檢具證明文件,透過網路或填具規定格式
申請書,就近向任1國稅局臨櫃或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
記載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國稅局核准後,退稅款會直接匯入
民眾指定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
另一方面,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廢1期至3期大客車、大貨車、大
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述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
每輛車也可減徵貨物稅最高40萬元。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8月11日止,已受理203件,由
國稅局及海關審理中。
財政部提醒,民眾購買符合貨物稅條例規定的節能電器,及新大型車產製廠商或進口商,
應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退還貨物稅申請,以免因逾期不得退還而損及權益。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8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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