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核定書補稅

作者: peter4370 (有翅膀的耶)   2018-07-02 00:21:57
最近去國税局申請102、103年度所得核定書,發現核定稅額扣除當年度己自行繳納金額,
各需補稅約三千元左右。主要是有漏報利息收入、被剔除健保費(要保、被保險人沒有在
同一申報戶)。
但國稅局都沒寄發補稅單給我,是否可以繼續保持不動就好?102年度追稅期五年是到今
年底,那明年初是不是就安全了。
因為原本想補申報102、103年度健保支出,但因為計算後仍然要再補上原核定稅額的補稅
,實際上不划算。沒想到核定書就已經是要補稅,但都沒通知去補納。
作者: nanlong (懶龍)   2018-07-03 01:40:00
入了電腦紀錄估計很難閃過 ~ 補稅單一般都會晚發。
作者: jong7 (嘿嘿)   2018-07-03 10:08:00
102年所得稅是103年5月申報,如果你準時申報,應該是5年核課期到108年5月;但如果你當時逾期才申報,核課期是7年到110年5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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