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地合一稅扣抵問題

作者: taiwan32603 (jason)   2018-06-19 16:13:27
大家好
我們最近把持有剛滿兩年的房子給賣了
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我們必須被課徵利潤x20%的稅
扣抵的部分其中有一項是未能提供證明的5%扣抵額
想請問扣完這5%之後,其它像是仲介費或稅費還能夠再扣抵嗎?
感謝
作者: nanlong (懶龍)   2018-06-20 02:29:00
這5%算是打包價 (一般就很好用了) -- 不能再抵扣其他的。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8-06-20 12:13:00
買進的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仍可以扣部頒標準的5%是費用,成本類的稅費都可以再扣
作者: nanlong (懶龍)   2018-06-20 18:32:00
那我誤解了~~我再去多研究研究。忽略了 買進、賣出 不同。帖主如果是指賣出時增加的費用~就看你要列舉或5%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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