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賃契約問題

作者: laios (修)   2017-08-31 11:35:44
家中出租了一棟透天厝經由房仲介紹的房客
房客表示:要租給其工程團隊的工頭落腳用
由於房客看起來文質彬彬
而且又算是正當公司負責人
於是去公證租賃契約,為期一年
"契約內有註明為住家使用,不得從事違法行為!"
但是今天卻發生了便衣刑警來抓非法外勞....
這樣有算是違法行為嗎?
可以依契約內容要求房客解約,並且遷移嗎?
PS:
當初房客所說的使用人不同,又是非法外勞
聽鄰居說屋內住了十多人,但是只抓到一人!
而且屋內非常之髒亂...
由於當初沒有留下房屋的鑰匙
所以現在我們是應該聯絡承租人來開門嗎?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8-31 11:37:00
唉,所謂法律就是真的有抓到才算違法呀抓到定罪才算吧
作者: laios (修)   2017-08-31 11:41:00
所以還是要根據租賃契約跑完?(好像只抓到一個非法逃逸外勞)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31 12:46:00
警察有來抓人也算個事由,用這個事由跟他談看看吧,口氣也不用太硬,就說你怕惹麻煩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31 13:56:00
非法"行為",可以談談看啦,但我不會用這理由去要求解約因為非法外勞只是"身分"有問題,但並沒有非法"行為"雖然說是違法滯留啦,哈哈,但我不在乎那個....只要不惹事、保持環境整潔、愛護房子就好,我會去要求這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31 14:23:00
應該是說違反行為要跟房屋的使用有關。他讓員工居住並不違反法律。違法的是房客僱用非法外勞工作這個行為。所以房東無法以此要求提前解約違法要跟房屋的使用有關才能用這條解除契約。比如房客在外賭博不行解除契約。但是使用你這間來賭博就可以解除契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8-31 15:28:00
不得從事違法行為,那你有寫出罰則,違法此條房東得提前終止,限期搬離嗎?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8-31 15:29:00
你還是先了解一下從事違法行為的定義 工頭來簽約已經事先說其他人住 也沒有特定對象 即便住的是逃逸外勞是跟你有什麼關係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1 00:08:00
如果真的很擔心就直接付違約金解約吧。有危險的房客有可能會讓你損失更多。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9-01 00:21:00
要強力溝通,讓他知道只要惹事就馬上解約其實在台灣很多非法外勞,它們因為身分關係,反而特別乖只是文化不同、衛生習慣不同,這真的沒辦法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9-01 01:49:00
我有一個小小的問題, 便衣有搜索票嗎? 為什麼可以帶鄰居進去?...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1 02:21:00
Hermess 講的例子不太通,房客僱非法外勞,而且安置在別處, 那的確跟屋主無關。但安置在租屋處,已經不能這樣撇清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1 05:01:00
這樣說。違法的是僱用無身份證外勞這件事。而不是讓員工居住進房東的房子這件事。所以房客對外勞>有違反事項。房客對房東>無違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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