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麻煩的情況,想請教各位版友意見
情況如下
我向房東租房間,
一年繳一次錢並簽約
我的租期到今年11月,一年份租金去年已付清
不過昨天有債主(?)帶著房東借條找上門
對宿舍裡每戶房間的房客說
"房東跟我們借錢不還,這間房子是我們的了,麻煩各位下周前搬走。"
<囧> 我租期還有半年啊!
想打給房東確認狀況,但房東沒接。
不知道房東是否因不想退房租 所以故意不接..?
房東如果願意退房租,那我願意搬走,畢竟這間有爭議的房子我也不想住了省得麻煩。
但如果房東持續神隱不給房客們一個交代,我能夠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拒絕遷離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