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解釋版規第13條以及薪資加倍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1-29 21:08:47
第13條 其他
檢舉重大違規或討論板務相關問題請洽 part-timeBM 板
累犯指違規三次以上,不限連續或累積違規。
另根據刑法第十條第一項,一週以上包含一週,一個月以下包含一個月。
不服處分請去信原板主溝通或至 part-timeBM 申訴。
文章標題、內容、簽名檔及推文皆受板規管轄。
版主你又在那邊玩法了 又在那邊曲解版規
依照第13條裡面 二篇被刪的文你應該是硬要戴上板務相關問題的帽子吧?
首先 請問你法規面的問題 跟 版務 有什麼關聯?
稍為遷就你一下好了 你的標準在哪裡?
如果這二篇問你為啥1/31~2/1要薪資加倍的法規問題是版務
請你去/ 問題 有多少是在問法規面的
為什麼那些問題不算是版務不需要被刪?
你界定的標準在哪 還是你爽就是 還是被批評就是 然後偷偷刪
回到問題原點 1/31~2/1為何要薪資加倍?
你又為什麼偷改版標又不說明?
如果雇主有多給薪水 是要找你討嗎?
倘若有理 就說明就好了阿
為啥要偷偷改版標 又刪文不給討論呢?
第13條的界定標準在哪 如果這2篇是 過去的謂何又不是?
薪資加倍又是誰跟你說的?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7-01-29 21:09:00
被人批評二句 又把公告文鎖文了 這樣還要當板主?我早就發好文等你了1/27~2/1工資應加倍發給-2017/01/27 這誰打的版標不要打迷糊仗 TW可以問 我不能問 偉哉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1-30 05:37:00
那篇被刪真的讓人傻眼,明明就是在問“薪資要加倍的是哪幾天”,結果不開心被糾正板標就刪除= =
作者: bcatt (Hatter)   2017-02-01 12:34:00
/問題 一堆都是薪資加倍的問題,板主還都有熱心回覆先在是同樣的問題只是糾正一下板主,就被刪文說是板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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