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版友plato123毀謗,請自重並正式道歉

作者: writers (湯湯)   2013-05-18 12:19:03
: 回信時已經有說明,在此我更詳細的解釋一下。
: 1.P板友5/16已私信給我提出了相關證據及說詞,而他要求部分資訊不得公開
: ,我已回信詢問P板友是否能來份公開聲明(自己發或由我轉錄)
: 2.P板友提出了存簿證據證明確實只收到550。
: 當我詢問到底是因為"工作量"不足而被扣錢還是因為"工作品質"不佳
: 而被扣錢時,P板友指稱雇主方用"電話回應":剪的品質不好,還要
: 多個人幫忙檢查,並不是剪不足量的問題。
: 3.這樣的說詞符合噓文內容
: 兩造說辭都能讓我接受,但是我要很老實的跟各位說:我無從判斷真偽
日前有和版主作了解。
雖然不認同版主處理方法但尊重,在此敘述觀點不同處
在下認為證據力明顯瑕雌
1。p版友提出存簿證據,由於並非公開說明,無從得知出帳帳戶
我方出帳一定使用公司帳戶出示統編,不可能用個人署名。
所以如果沒有出帳帳戶紀錄,有可能是
(1)他罵錯人了,該公司有移轉過。還沒移轉完成還在跑程序
(2)責任會計姓湯就是我,請他出示領據副本。這有雙方章
這才能叫做證據
(3)否則隨便拿一個匯款紀錄要弄個同名同姓太簡單了
就算是本人,現在被罵的是我不分青紅皂白罵錯人更是可惡至極
2。電話內容的人證瑕疵更大。只要找人幫腔隨便都可變造。
相反我這裡有完整電話紀錄。只要得知哪月哪日,都可調閱。
宣稱有人證
這樣子還能確信,好,既然版主確信,無從改變其價值觀
以下摘要和版主溝通內容
但因為摘要,(如果有誤,請版主指證)
1。在下認為既然是公然放炮,我就應該得到放炮者公開說明
但是版主認為對他說明就可以,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個資,認同版主說法
有時候說明很難和各資分開,可以理解。
2。但是,「先公然侮辱,但是後補個私下不對當事人負責的說明」
就可以存在的文章
不會認為是好事
以下主張
1。版主做了安全選擇,基於個資保護,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2。我方主張對方有義務對我的責難內容作遮住個資的公開說明
尤其是雙方章的領據 有責任會計的簽字和大小章才能叫證據
我就不相信他知道我的字長怎樣,可以輕易變造。
在會計的世界裡,匯款紀錄可以選擇性移花接木,調帳以後換個本子
就很難看出脈絡。但是領據和大小章則具有法效性。這才能稱為證據。
我方有留正本。只要對方不是說謊也會有正本。
如果掉了,也可以告訴我編號、姓名、出帳紀錄任何一項都可輕鬆查到
公然侮辱,公然說明 合情合理。
基於各資保護,我不知道對方透過如何文情並茂的文字讓版主認為他的話可信
我願意相信也許有可信度。因為如果是罵錯人,整件事好像突然兜得起來。
但是既然現在我是當事人,版主基於各資保護不能告訴我任何資料(很好他做對了)
我方主張請出示領據編號、匯款紀錄、我的簽字
現在我公開同意我簽字的領據可公開。歡迎出示我的資料和我的簽名
請問我的領據編號,我的同意書編號,和我的同意日期
我翻遍了我所有紀錄完全查無扣錢紀錄。還找前公司看看我是不是前公司有
行政錯誤
連我都不知道我扣誰錢了
那我既然是被公然指責,要求得到公開說明合情合理
這個證據既不會看到對方個資,卻可以證明我的疏失很方便。但前提是
當事人不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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