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11:46:43
我看這個案例思考到幾個問題:
1、產檢超音波要看那些項目?那些是一定要看出來,要且一定要知母親項正常/不正常
產科是否有定義楚列出那些是必看的?
2、若沒看出重大缺陷屬於疏失,那沒看出是否有有啥罰則?
=>若沒有罰則,那表示產檢都是有檢查但不保證品質
因為以台灣法律,沒看出胎兒缺陷無法成立業務過失傷害/致死。
=>若沒看出重大缺陷屬於疏失,那要用甚麼法律,
怎樣的罰則讓婦產科醫師、家屬、胎兒都可以接受?
同樣的情形,體檢、影像學檢查,例如乳癌X光攝影檢查沒有看出,是否有判例?
作者: zackal (lonewolf)   2017-04-16 11:59:00
既然產檢超音波不給付,學會應該鼓吹GYN醫生不要免費做。要做就自費看仔細和做高層次。沒必要半買半送給病人,出了事又自己吃悶虧。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7-04-16 12:29:00
如果自費高層次超音波沒看出來可以求償嗎?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願望)   2017-04-16 12:35:00
高層次都要數四肢的手指頭,怎麼可能會沒有發現樓上應該是沒有帶人去做過高層次 XD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12:40:00
四樓問的就是我指的第二個問題,當醫師安排做檢查,沒有看出來該負怎樣的責任?無論是自費或健保,法律上沒在管費用的,只要有安排檢查,沒有看出來到底有沒有責任?是否能有共識:哪些沒看出來就是重大疏失,某些沒看出來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願望)   2017-04-16 12:49:00
應注意能注意而沒注意就是有過失高層次超音波是可以發現這些問題的,有做過的就知道但一般產檢超音波只看心跳羊水量寶寶大小所以可以以此開脫所以高層次沒看到肢體殘缺一定是有過失,一般產檢則否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12:58:00
但有過失有沒有罰則?這就是醫界自己要明確定義清楚的地方如果一開始就是做檢查但不保證,也要讓病人知道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願望)   2017-04-16 13:03:00
雖然是過失,但要是沒有到傷害或死亡,印象中沒有罰則但這是我自己的認知,做不得準
作者: hitoma   2017-04-16 13:21:00
你不做病人都跑走了,說到底台灣不團結做不起來光看這幾篇就知道台灣沒辦法像法國那樣不做超音波來抵制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13:28:00
以醫師的立場,若可以明確清楚平常執行的哪些檢查沒看到一定違法,哪些是可以做檢查或治療,但不必負絕對有或沒有責任,對醫師是有利的
作者: paul76318 (Berial)   2017-04-16 13:48:00
要被罰很難吧 刑事就不必提了 民事我想就要從侵權行為去玩吧 至於民事告侵權行為會不會成功要請專業的律師解答了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04-16 13:54:00
之前x-ray沒看出癌症導致病患診斷較晚(當然還是死定),風向可不是這樣吹,一堆人出來叫法界迫害,但這例免費幫忙做的超音波要包山包海,是婦產科特別討人厭嗎?!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04-16 14:20:00
會跟影像科報告一樣,後面開始列出不能排除xxx,然後越寫越多,比報告正文還多行。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7-04-16 15:26:00
確實不太確定高層次他內容包含哪些,但以前篇邏輯,在法國就算做高層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看起來也是不必賠償的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願望)   2017-04-16 15:44:00
因為這並非過失造成的傷害,所以沒有因果關係但要是可以在24週內發現,至少父母可以多一個選擇這是指台灣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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