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ep (要試著去改變)》之銘言:
: 請記者不要抄文
: 和老公同間公司工作 今天爆出有女同事被偷拍 查了監視器 發現是他
: 他的說法是因為之前和別的同事聊過開玩笑說那間廁所應該能偷拍 一時好奇是否真的可
: 以偷拍 就把手機放上去拍 結果馬上被發現 他說他不知裡面是誰 因為是男女共用的廁所
: 又說他也不知他當下怎會那樣做 現在手機被女同事拿去要去通訊行查有沒有照片跟影片
: 公司應該是會把他辭職了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我是下班才從他口中知道
: 我沒辦法問親人朋友的意見 我幫他掛了身心精神科 我接下來該怎辦...
小弟從事精神醫療專業
大概可以給你一點方向
心理層面
你先生是否精神病患
從你的文章中看不出來
不過常見的性倒錯(paraphilia )
個案必須要透過偏差性行為(例如偷窺,偷內衣褲,甚至戀童癖,性虐待,戀屍癖等)
達到性高潮
而且不能在正常性行為中獲得快感
還有對他的人際,工作等構成負面影響
你可以想看看
你先生過去有沒有我上面描述的徵兆
還有憂鬱,焦慮,強迫症,物質使用,人格異常甚至精神病也有可能
恐怕要會談才能做出適當的診斷
法律層面
其實建議你先生和受害人和解
就算真的要上檢察庭
他有嘗試過和解
檢察官也不見得一定會起訴
最好去看精神科
如果他真的有精神科診斷
也是一個求情因素
婚姻
先不要想要不要離婚
畢竟在那麼焦慮下做決定
往往都不是最好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