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樣的婚姻還走的下去嗎?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12-04 19:17:11
我想簡單的談一下“孝親費”這件事
如果以法律的觀點,子女撫養父母的義務,是確保父母可以維持基本的生活
簡單說,如果父母很有錢,不撫養父母是不違法的: 但父母如果生活有虞,不撫養或付錢是違法的
當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人一般不會只做到剛剛好合法的程度,只是提供個參考
回到你父母,經濟狀況其實並不好
6000塊說真的也不多
退一百步想,你只是在滿足最低限度上法律的義務,你老婆跟本沒資格反對的
更別提醫療支出這種
小家庭當然會希望資源都抓在自己手裡
但以你家的情況,每個月6000跟本已經是最低限度
硬一點吧!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2-04 19:25:00
是啊!別說過不了"人性"這關,連法律這最低標準,都有踩線之嫌。做人做成這樣…嘖嘖!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12-04 19:27:00
樓上聰明人直系血親開刀掉3000塊還嫌,這種奇耙我看的都想罵髒話了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19:39:00
要先確定外婆沒有其他更近的親屬可以負責吧還有一般傳統上那一輩,如果媽媽有兄弟應該是兄弟負責(那一輩遺產大多都給兒子,有默契由兒子負責奉養)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12-04 19:41:00
兒子女兒都是一樣的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19:41:00
假如都沒有,照道理跟法律規定,的確是原原PO要出有的長輩會交代好女兒沒財產嫁出去不用管娘家的事當然如果兒子把財產揮霍光再來找女兒要錢,也還是得付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8-12-04 19:47:00
想到之前有女機師孝親費一毛都不給的新聞XD最後老爸爸打官司判一個月給9千多
作者: AppleAlice   2018-12-04 19:50:00
長輩開刀3000就當買點補品補補也說得過去,還算扶養義務順位,也太冷血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19:50:00
小時候被長期虐待的依法規定是不用扶養,但要提出證據矛盾的是小時候根本也沒想到要去驗傷。有的父母會耍詐,死不承認虐待兒女(當然都說正當管教https://tinyurl.com/y94y8zor女機師孝親費翻案說法正常善待父母的子女,子女也不會狠心冷淡不理啦世界上沒那麼多人格扭曲的人正常善待子女的父母 打錯XD"有病的是家母" 么女站出來挺姊姊
作者: wenmilkyway (CC近1個月賣家對到貨狀況)   2018-12-04 20:01:00
哎呀竟然有後續XD不過感覺姐妹好像是沒給孝親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12-04 20:05:00
這case是單親媽獨力扶養2子,沒虐待阿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0:10:00
wenmilkyway大,他們家小孩從小被虐,不給正常啊我也不給孝親費,以後被告上電視望大家多想想被虐辛酸(以前笨給過幾年,全被講成沒給,不爽給了啦)
作者: jaDEEs (正義的喵)   2018-12-04 20:35:00
關於外婆的醫療費 誰說媽媽有兄弟就該兄弟負責的?如果兄弟也都像原原PO這款的 是能負個屁責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0:37:00
所以要釐清啊,看是不是一個推給一個,食物鏈牽涉到三代的問題大家族紛紛擾擾,我們外人說不清啦不過光看原文真的是個壞老婆啊,休掉剛好!!!!!也不用浪費時間諮商啦,諮商留給其他更有需要的人~~~
作者: search08 (一百年)   2018-12-04 20:38:00
推,原原po的老婆變態冷血,但原原po也是個忘恩負義的不孝垃圾
作者: zetaj   2018-12-04 20:49:00
我認為L大不用每則都過分延伸自己的經驗,你的故事在其他發文已經清楚論述過了,跟原原po的狀況差異很大,不用一直把自己的情況套在這裡,事實就是他的單親老媽向他借三千,就算原因不是外婆開刀什麼的,他母親明顯有需要而且金額不大,這有什麼好計算撫養順序??清楚明白的金額就是每月六千孝親費被太太要求刪減,母親向上借三千也被碎念阻擋。他提到就這兩個金額,這有任何疑義嗎?又不是要求外婆要他撫養,還在算撫養順序真的看不下去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0:57:00
我回我被虐的事事回應wenmilkyway大不是回原原PO謝謝是如果你是說外婆有無其他子女,因為板友們討論到法律所以就照法律來討論啊,不過我是覺得該把風俗民情也
作者: zetaj   2018-12-04 20:58:00
「要先確定外婆沒有其他更近的親屬可以負責吧」這句不是在回應原原po的外婆開刀事情嗎?你不是說要先計算撫養順序,才三千是在算什麼撫養順序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0:59:00
考量進去,因為老一輩女生沒分到財產真的不用拿錢回去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吧,我是在回其他板友法律跟民情可是就事論事討論嗎?這篇我並沒有提自己的事牽扯原PO可以請z大看清楚再責備人嗎?謝謝,我歡迎你道歉喔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00:00
媽媽都開口了還在要媽媽計算撫養順序看看家族有沒有其他男性可以負責,這種事情根本是在羞辱媽媽,才三千耶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01:00
我已經在別篇寫清楚原原PO情況與我不一樣,不要太敏感因為其他板友提到直系血親所以我針對那部分回應希望Z大可以冷靜一點就事論事,謝謝。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05:00
你第一句就是「要先確定外婆沒有其他更近的親屬可以負責吧」才三千還要確認什麼?就算女兒不用拿錢回去,開刀支付個三千還要先確認其他親屬==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07:00
因為B大提到直系親屬,謝謝。好吧,你要認為我就是你講的那樣,你高興就好。你需要我向你道歉嗎?你需要我再向原原PO道歉嗎?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08:00
那又如何呢?才三千是要確認什麼,一般人都直接掏錢,這根本小到不行的小額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08:00
外婆開刀媽媽借3K還在那邊算撫養順位實在是...就算媽媽其他手足真的爛不照顧外婆好了,開刀費這種拖不得的錢還是得先出吧,要跟舅舅阿姨討再循法律途徑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09:00
重點不是3000塊,我在跟其他板友討論直系親屬問題。你又說我在延伸自己的經驗,所以只要我討論的主題跟我個人背景有關,以後我都不能發言了是嗎?好吧,batista1980大對不起,我不該回應你的直系親屬推文,因為我不管回什麼都有可能跟我家背景有關喔ze大這樣OK了嗎?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13:00
你上一位b版友說「直系血親開刀掉3000塊還嫌」你接著就回要先確認,說實話不管直系旁系甚至朋友好了,一般人都嘛直接掏出來,跟生命有關而且才三千到底是要跟媽媽確認什麼?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14:00
既然要講直系親屬這種法律關係,當然會考量扶養順位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12-04 21:14:00
急缺3000救命錢,上網募集應該秒集到,長輩借這區區3000還要論輔養順序,我是看了啥!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15:00
不要說直系血親啦...就算是第一天認識的同事突然倒在我面前搶救時須繳台幣三千,我也會先出。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16:00
這篇正文不是在講法律觀點嗎?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16:00
因為這是救急與救命,更別說對象是自己親人,這三千別說借給了我都不會想討回來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12-04 21:16:00
Love大:「當然如果兒子把財產揮霍光再來找女兒要錢,也還是得付」所以不管今天是什麼性別、什麼法律、什麼風俗民情,如果當事人外婆開刀,欠缺這3000元,找女兒(當事人媽媽)到底哪裡不對呢?難道還要確認外婆有沒有兒子?兒子財產有沒有揮霍光?當事人媽媽才能跟當事人借這筆錢嗎?更何況,一般國家發生急難,救急都不用法了,這時候你在討論法?(扶養順位)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17:00
救急的情況下還要討論法律負責順位喔?是三千不是三千萬耶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12-04 21:17:00
Love大,煩請注意:救急,謝謝。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17:00
三千這種救命錢還要講法律真是服了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17:00
W大,這篇不是在討論法律上的扶養義務嗎?你們不想討論法律為何要回這篇?
作者: tinabjqs (光)   2018-12-04 21:19:00
就算我有舅舅阿姨,外婆生病缺個3千,我一定給啊~難道外婆沒疼過自己嗎?還算什麼撫養順序的...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19:00
兒子分到財產女兒沒份的話,扶養義務比例也會改變等等,可以清醒一下嗎你們不想討論法律為何要回這篇?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12-04 21:21:00
Love大,是,但是你的推文扯到外婆及其兄弟並非本文指稱的當事人與其母親。且更強調男女性別不同所應付出不同(你認為)與本篇所陳述不符啊!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1:00
W大,這篇在討論法律觀點的孝親費我才回的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1:00
因為推文先講到救急的三千,你才冒出直系血親義務順序而鮮魚你的推文說的三千也是講直系血親,這樣很容易產生誤會(我看懂你的意思了,你只想討論"孝親費"的法律問題)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12-04 21:22:00
救急!!談啥法律,如y大言,一個討我厭的人在我面前突然倒下,我也會立馬掏3000急救他,這是人性底限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2:00
我推文第三句是不是寫奉養?我有寫救急嗎?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2:00
*先於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22:00
外婆的開刀錢不在法律規定的撫養義務內,不懂算撫養順序是在算什麼,又不是要孫子撫養外婆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23:00
b大推文講直系血親開刀3K已經不是在講法律義務了吧,是指這麼親近的關係的救急錢都要計較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3:00
我承認我把孝親費跟開刀費都混在一起看,我沒想到救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24:00
你討論的是外婆的撫養順序跟本文提到的母親的撫養是不同的,混在一起做什麼?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4:00
急的問題我的想法是負責扶養的人應該照常理醫療費也會負擔啊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4:00
是啊,和外婆唯一有關的是"救急"的三千,你又扯扶養...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24:00
撫養費跟救急費不同,不用混在一起講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5:00
開刀是救急,當時重點不在於扶養順位義務,而在救急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5:00
那個分財產影響義務的事我真的問過學法律的朋友了...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25:00
都救急了,誰還有空算撫養順序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6:00
YUHUNG大不過我回的時候的確是想著扶養跟救急都一起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26:00
任何人看到你在算外婆撫養順序都只會想到你把偶發性手術三千還得斤斤計較法律問題,你自己看看有多少版友是這樣認為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7:00
這干老天什麼事.... @@"你到底想討論什麼?你要討論扶養?長照醫療?一般醫療?還是"緊急醫療行為"?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7:00
我的意思是我是不是胡扯老天爺知道啊,你們不信就算了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28:00
想討論沒問題,但你要先弄清楚你要討論的東西是什麼 ORZ||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28:00
一般跟阿公阿媽同住的子女會把扶養跟醫療分開算嗎?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28:00
我懂了,反正你就是要算就對了,不管救急與否,也不管是否偶發,你都是要法律計算,算到你頭上才要付就對了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30:00
現實就是外婆開刀媽媽跟兒子“借”3千啊?“借”好嗎?要講順序也還沒算到孫輩上,媽媽是第一順位這沒爭議吧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8-12-04 21:30:00
我的意見到此為止不信我沒辦法,晚安我不回了
作者: zetaj   2018-12-04 21:30:00
管它包不包,人家在講無論有沒有包含撫養義務,有沒有法律依據,三千根本沒人會去想什麼法律,還會想到要確認法律實在令人大開眼界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31:00
XDDDDDDDDDDDDD分享個故事,大學時期曾有次同學指著我剛買的土司問我能否分他一片,這種小事情當然沒問題。但看他狼吞虎嚥的樣子
作者: dodoru (jomi)   2018-12-04 21:32:00
哀~出現一個來亂的只會把原PO弄更亂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2-04 21:32:00
才知道他當時戶頭裡只剩100塊錢(家中出了些狀況,生活費還
作者: fifybl ( )   2018-12-04 21:32:00
我跟你說 急救就是先支出 再去跟照顧義務人討錢啦QQ不然人死了是忽視緊急危難的人有罪 不要搞到自己被關…
作者: hotaka (離...)   2018-12-04 21:39:00
L大,又沒有人說你提的撫養順序有錯,只是在說救急救難不適用,今天原文討論的是“媽媽撫養的法律問題”及推文討論“外婆開刀救急問題”,大家有意見的是妳把放“救急錢”跟“外婆的撫養順序”扯一起講
作者: runtmc (胖子不會飛.....)   2018-12-04 21:41:00
LS根本怪怪的,吃飽太閒才回應他
作者: ycycv (- Q PO -)   2018-12-04 21:44:00
LS邏輯怪怪的 +1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12-04 21:45:00
原PO他老婆毫無人性可言,根本不適合結婚~
作者: tinabjqs (光)   2018-12-04 21:45:00
媽媽養外婆符合LS大的撫養和醫療責任,所以媽媽跟兒子借這尚缺的3千救急,這樣LS有聽懂了嗎?不要硬要聊法律啦XD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8-12-04 21:48:00
https://i.imgur.com/TpJxFGV.jpgL大,大家針對的應該是你這兩段發文吧都要開刀救命了,不要再看什麼扶養順序了吧就算沒有任何扶養義務,拿3000給外婆買營養品也不為過吧
作者: mapple9   2018-12-04 21:59:00
扶養順序也是直系親屬先好嗎L是用哪國的民法
作者: PCL1515 (PCL)   2018-12-04 22:16:00
LoveSports不要一直帶入你自己好嗎?那麼愛抒發拜託自己開文,或是回去pay_home版
作者: piez (看清事實後)   2018-12-04 22:27:00
我覺得L大的推文有點煩…則則幾乎都在講自己
作者: dobeqoo (問候)   2018-12-04 22:30:00
法律就是用來對付原Po老婆這種人吧
作者: rayray123 (rayray123)   2018-12-04 22:30:00
這板不少壓力大的人...這樣也可以吵得不可開交 何必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12-04 22:31:00
覺得 媽媽的媽媽 就阿媽 是開刀急用 3000 老母要還原po錢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12-04 22:36:00
想說這篇怎麼推文數這麼多......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12-04 22:38:00
到底在吵什麼啊? 直系親屬能有幾個? 3000塊還要看順序,天啊給媽媽的6000塊“應該“接近法律上的義務,3000塊“應該“只是人情沒錯。但我想說的,其實很簡單,這兩個都是做人最基本該做的,老婆到底有什麼資格廢話撫養義務當然如果可以舉證父母未盡父母義務而得以減免或消失,但請注意預設是要撫養父母的,舉證責任在子女。還有我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念書的時候修過相關的學分,有更專業的網友非常歡迎分享指正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8-12-04 22:51:00
我爸上次開刀,自費手術要17萬我直接匯20萬回去,原原po收入也還ok怎麼老婆連開刀出個三千都在管,超扯的
作者: poi1619 (poi1619)   2018-12-04 22:56:00
XD 3000元的手術費都要依扶養順位付帳,是不是還要開家族會議討論下啊?就為了3000,外婆就成人球了???當成救命錢或營養費付下3000,對年薪百萬的外孫而言,是很過分的要求嗎?像這種緊急狀況就按"情理法"順序處理吧,一般情形有空再去法院談"法理情"吧。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12-04 23:10:00
覺得L大的推文有點煩+1
作者: aiueoRu (看不清 )   2018-12-04 23:14:00
L大自己開一篇好嗎
作者: carolroom (可人)   2018-12-04 23:25:00
開刀的三千明明很單純,有可能是媽媽陪外婆去動刀,在外面等候的家屬,臨時要買什麼器材或自費項目,但很辛酸的連這點存款都沒有,只好先跟原原po借來之後要結帳小時候鼻子小手術時,在外等候的媽媽被醫護叫進來(其實只是要她先去福利社自費買兩塊止血綿之類的事)結果媽媽以為手術有狀況怎樣了,嚇得挫得連走都走不動所以才有可能說是跟原原po借的,之後或許阿姨舅舅們會付掉或均攤,只是手頭一時拿不出三千(辛苦一世真可憐)
作者: yesyesnono (幾米)   2018-12-04 23:44:00
有人真的可以懂的閉嘴嗎 刷存在感不是這樣刷的To L大,你外行的事情不需要給建議,什麼扶養順序講的都是鬼話第一次看到這麼想拉黑的推文 偏偏每篇都有你的碎念+套入自身情節==
作者: purification (我愛你 我愛你)   2018-12-05 00:09:00
沒人想在不相干的故事裡面一直看到有人自我代入
作者: eienai126 (eienai126)   2018-12-05 01:57:00
沒錯,父母沒有重大過失,子女是有撫養義務,否則是違法,也會喪失繼承權。另外媽媽需要三千應急 扯什麼撫養順位!
作者: snoopy0905 (Mars)   2018-12-05 02:41:00
拜託l大不要再回這系列文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12-05 02:49:00
才3k,還要先討論扶養順序再決定要不要出...
作者: isaza (我可以神隱嗎?)   2018-12-05 03:26:00
那個……開刀$正常不會想拖但臉皮夠厚還是有辦法拖,不至於拖不得啦。另外請問法律上父母生活有無虞的標準是什麼子女撫養或孝親費是否有明確最低限制?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2-05 03:33:00
大家要不要考慮集資,先送L大去諮商?=_=#不然這樣一直亂…個人認為遲早帶著傷痕進水桶…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8-12-05 05:31:00
那個L 不懂不要出來瞎掰還離題好嗎
作者: kiwi1907 (kiwi1907)   2018-12-05 05:59:00
怎麼有人一直鬼打牆.....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8-12-05 07:40:00
所以法律上原原po不用拿錢出來是正確的??法律上是這樣但是社會觀感不佳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12-05 09:28:00
以原po母親連3000塊都需要救急的經濟情況,我覺得6000撫養費不給搞不好跟本連法律的線都踩到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12-05 09:47:00
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是道德最低標,不合法還以為無關道德連法律標準都搆不到表示你做人真的有問題好嗎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12-05 10:14:00
正如樓上所說,法律是最低標。合法不表示應該,但搞到可能不合法....
作者: lefireworks (艷火。)   2018-12-05 10:51:00
真心建議L去看諮商外加去閱讀班
作者: qwert65732 (今天發U文了嗎)   2018-12-05 11:11:00
我家是不缺錢所以父母不跟兒女拿孝親費,但我們還是會偷偷拿些錢放到家裡的錢箱放著 要不要給跟給多少看你有沒有心而已啦
作者: yesyesnono (幾米)   2018-12-05 11:40:00
marra 也太會見否轉舵了吧!https://i.imgur.com/vY8rRIZ.jpg別篇只有我唸他的時候 你出來護航 ;這次大家都唸的時候你就出來補槍棒棒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8-12-05 12:10:00
一想到這條法律就一肚子氣,沒好好當父母憑什麼要求孩子扶養,生小孩當買保險嗎?保險都還每月繳錢呢,棄養就該自動解約了。
作者: yesyesnono (幾米)   2018-12-05 12:21:00
樓上要不要自己去翻一下法條...你怎麼會有父母棄養小孩還可以要求小孩扶養的錯覺這條讓你氣成這樣,但我猜你法條一次都沒看過吧......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8-12-05 17:15:00
6000太少 至少22k和哥哥合出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2-06 02:56:00
那個…yesno大大,我一般回文都是簡單看完(前後)上下文,不一定會follow完整串討論,再依自己當下情緒反應發言。(因為不是寫論文,所以不會太嚴謹,也沒有要求自己要做完整論述)個人認為,如同"法律"是道德底線,"版規"也是發文/推文底線。所以,如果在不誇張的情況下,當然如果沒有踩線,一般就是被frown-upon(大家心中不爽,但不會說出口)既然是"底線",是不是只要不踩線,就不會被"指責"呢?當然不是的…當只有少數人看不下去(代表還不過份) 時,我會支持原發文者在遊戲規則內的基本權利;但如果跳針過於嚴重,已經是千夫所指(代表超級)嚴重時,我會同意應該要自我克制…差不多是這樣的想法,希望能回答到你的問題。至於,在這中間的過程中,如果造成您心裏不受用,非我本意。在此,致上最誠誠摯的歉意!m(-.-)m當"下"如果沒有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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