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問題,先交代一下比較好幫你建議(護航)
1)小孩在岳家,太太仍是主要照顧者,而丈人只是協助吧?
她請的是育嬰假,可不是單純留職停薪耶(通常這是去進修吧...)
2)太太照顧小孩的能力如何?自己顧兩個帶得來嗎?
丈人協助的部分為何?好歹交代一下吧...
3)你的現居地(自己爸媽家?還是自己住?)跟岳家距離多遠?
4)老婆小孩搬回你的現居地,一則在家自己帶,二則回職場小孩托育
兩種方案有討論過了嗎?
5)就讓你再撐一年半好了,老婆期滿回不去職場找不到工作的風險考慮過嗎?
若老婆自此以後都沒工作收入,家計房貸維持得下去嗎?
(那時候失業的風險總該算在老婆身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