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太太留停屆期卻不想回職場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17 01:45:54
※ 引述《kazada (黑心商品)》之銘言:
: 小的理由如下:
: 1.收入可以恢復正常:
: 小的房貸是月薪的1/2以上,太太又爭氣的一次兩個
: 太太歲數已34,再延下去,公司是資方市場,很可能再延回來就被惡搞沒工作了
: 到底我該怎麼做??希望有捧友可以為我指點迷津!拜託拜託..
房貸是月薪1/2以上,所以需要老婆去工作賺第二份薪水,才有辦法維持家庭。
不然等到小孩上幼稚園,老婆37歲可能找不到好工作,靠自己養家會很辛苦。
兩個小孩上幼稚園一個月要2萬以上,如果老婆找不到工作,等於坐吃山空,
老公因此產生恐懼感。
我是認為不要勉強自己的妻子做她不願意的事情,人家說強摘的瓜不甜。
德川家康說杜鵑不啼,就待牠啼。首先原po先把心中的恐懼感拋在一邊,
馬太福音第六章34節: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
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顧好生產完不久的妻子和雙寶。
認為太太留停2年回來肯定沒工作,其實太過悲觀,也小瞧了太太的工作能力,
現在有些老闆不喜歡用太年輕的人,沒有經驗又難教,36歲有經驗者才是工作主力。
回到經濟問題上,有沒有可能先把房子租出去,回老家跟父母一起住呢?
這樣子可以減輕經濟上的部分壓力。等到太太留停回來再搬。
目前其實原po家庭並沒有什麼顯著的問題,經濟壓力其實還有兩三年才會面對,
但是現在就把夫妻關係搞差,那就是立即要面對的緊張關係了。
為了還沒發生的危機,而去製造眼前發生的災難,實非智者所為。
等到原po放下心來,全力支持老婆。女生很奇怪,你越強迫她她越愛唱反調,
等你支持她以後,她反而又猶豫起來。帶二寶到兩歲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歲後學會走路以後,根本就是要全天候跟在小孩後面,小孩黏起來更是煩人,
兩倍的帶小孩壓力,會迫使太太去考慮早點回到職場,因為帶小孩x2的壓力,
絕對大於上班。
總之原po就是全力支持自己老婆,作她的後盾就對了,別再扯後腿了。
※ 編輯: Max11 (114.38.128.4), 07/17/2014 01:51:18
作者: Hamachan (鏡花水月)   2014-07-17 02:46:00
我覺得....Max大超有人生智慧的啊
作者: feeks (菲客絲)   2014-07-17 04:16:00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7-17 05:32:00
說得不錯啊 不過搬回婆家耶 你確定不會有新問題嗎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07-17 06:31:00
聽你的言論 你是個成熟又讓人喜愛的女人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17 06:31:00
也許說要搬回婆家...老婆馬上說可以一次打兩個!?
作者: rochelle (等待雪落的聲音)   2014-07-17 07:16:00
這篇好!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4-07-17 08:53:00
我一直以爲 Max是爸爸
作者: sunnymeow (人妻online)   2014-07-17 08:54:00
敝公司就很愛用結婚有小孩的女性員工 老闆覺得這種比較穩定 不會說走就走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4-07-17 09:06:00
MAX是爸爸吧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4-07-17 09:08:00
這篇比較有專欄回復的味道XD
作者: hsuehhm   2014-07-17 09:29:00
推!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4-07-17 10:28:00
推專欄回覆
作者: hsuehhm   2014-07-17 10:31:00
回覆專欄很讚,可是我也很喜歡無俚頭回文,像夏天裡的涼風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07-17 11:43:00
這篇寫的好,完全寫中我心裡想的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4-07-17 12:20:00
哇!推!!!!
作者: zica (most)   2014-07-17 12:32:00
推馬太福音
作者: xup65tjp6 (xup65)   2014-07-17 12:48:00
推~看到真心給建議的回覆真好!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7-17 12:53:00
但是他被他老婆罵太笨不會買股票xd
作者: sariellu (晉級的人生)   2014-07-17 13:45:00
大推!!!!!
作者: zergtide   2014-07-17 13:53:00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4-07-17 14:35:00
主要是經濟問題要先有解,才能夠全力支持太太的決定,所以以M大的建議,執行順序應該是:先出租房子之後才能讓原PO不憂慮也才能支持太太的決定。不然房貸壓力可是不等人的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4-07-17 14:44:00
推!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4-07-17 14:45:00
推!
作者: iamdpp (屁屁人妻)   2014-07-17 14:50:00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7-17 15:50:00
哈哈哈哈哈 M大要不要來選版主! 有M魂粉絲勒~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17 15:53:00
作者: iklzjliad32 (-.-)   2014-07-17 17:46:00
推!
作者: IIblue (~深藍的心~)   2014-07-17 23:37:00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7 23:37:00
倒數第二段,厚黑學專家XD
作者: iping (梅子綠茶)   2014-07-18 09:05:00
以為MAX是爸爸+1,給這篇中肯推!
作者: wing74714 (看見)   2014-07-18 11:18:00
好有智慧喔!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4-07-18 13:28:00
推!好有EQ啊~
作者: carlos159357 (Carlos)   2014-07-18 15:27:00
這篇中肯多了
作者: itismimi   2014-07-18 16:08:00
可是出租房子也可能讓老婆不開心喔
作者: epoch (NormalTrack)   2014-07-19 01:13:00
好文推,不過要跟公婆同住老婆可能會不開心
作者: mysandy   2014-07-20 01:12:00
我以為是叫老公回婆家住,老婆續住娘家耶
作者: carolinecsz (Caroline)   2014-07-20 14:36:00
這種說法也很能說服人。本來就是就是論事的。經濟出問題就從經濟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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