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關係在基隆購置五十年老房,公寓一樓,因為仔細計算後,在基隆租不如買,所以在
房貸低於房租的算計下就直接出手了。
三年後,家庭增加成員換了大房,考慮這個老宅最壞打算沒賺直接賣出,有賺了這三年租金
,但又覺得可惜,有土斯有財,公寓一樓土地持分大。但基隆的天氣本身就是硬傷,房子很
難避免掉壁癌跟漏水,好在前任屋主整修過了,但補強的矽酸鈣板,也許過個三五年年限到
了,可能又要面臨重新大修。所以在考量出租或是趕快脫手中掙扎,鄰居聽到我搬家一直在
詢價,但鄰居內行人知道當地行情,一定殺得很用力。
還是出租給社會宅,至少還有每年一萬補貼的修繕費,但之後就適用房地合一稅了,沒有持
有六年免稅的資格。請各位先進給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