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客沒繳租如何請他儘速搬離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3-01-19 00:25:48
小弟的租約學銀行房貸某條
租金延遲給付,且未在7日內補繳
以承租人提前解除契約論,並依的契約的幾條違約處理辦法
承租人於租約到期未續約也未搬離,租金計算為契約價雙倍計算
承租人於租約到期為續約,逾30日未搬離,承租人同意出租人開門換鎖,並將屋內承租人
物品以廢棄物處理,並由清運費用出租人先行代墊,並向承租人收取,逾期期間及清運期
間租金計算以合約的幾條計算
這部分要他另行簽名
簡單說就是要先讓契約關係不存在
而整個流程就是一個月內解決,吃掉他所有押金,還是合法的
後面一切好玩好處理
第一次 二次原諒你,第三次請你搬家
要續租可以重新談簽約
因為你主動解約了
重新談租金及在付一次押金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3-01-19 00:43:00
靠北你更凶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9 00:46:00
租金雙倍一定會被法官否決
作者: aesdu (123)   2023-01-19 00:47:00
可以學習的對象1銀行 2社宅社宅頻出怪咖,政府一定也受不了XD
作者: pauline11 (猴猴)   2023-01-19 00:53:00
我自己遇過一次 做法跟你類似,先主張租約無效,對方也無異議,要他再補一張限期搬走的新約,搬遷日未搬,後以日租房計價。重新打約 表示對方也同意前份租約無效。還是慎選房客,依經驗押金無法給足的,8成機會有問題
作者: kyova   2023-01-19 02:25:00
違約金好幾倍這個法院有判過是可以的吧。雙倍應該還算是合理範圍。以前還有5倍的耶政府想要逼出供給,但又刁難房東,不知道在想啥...韓國8~50個月押金,合理多了。台灣上限2個月有夠白癡...日本押金 禮金 更新費用,加起來也好幾個月。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23-01-19 04:17:00
台灣幾年前法律就改了有規定押金的上限...超過法定的數字法院不給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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