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實登2.0預售屋換約轉手免揭露 內政部:

作者: dog00730 (Dooooooooooog)   2021-09-13 09:49:38
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913000088-260202?chdtv
內文:
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滿二個月,預售屋買主轉手換約不需申報及揭露,被專家視為漏洞
缺失。對此,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表示,後續買方轉手換約未納管,係為避免資訊混亂且增
加稽徵成本。內政部也說,若將轉手契約差價納入申報揭露,反將墊高異常交易行情,讓
實價登錄淪為投機哄抬價格的工具。
實價登錄2.0新制7月上路,專家發現,「換約不需更正資料」、「預售屋合約解約,原登
錄價格不用撤銷」二項,未要求申報方主動申請變更,恐淪為墊高建案房價的工具,會推
民眾「入坑」。
花敬群指出,有些業者鑽實價登錄新制漏洞,先進行「假交易」 墊高價格,過二個月再
取消交易,藉此定錨房市價格。他說,未來會觀察實務上是否普遍有此現象,花敬群強調
,會收集異常交易資訊,新制上路一段時間就會檢討是否有補強漏洞必要,以免新制淪為
炒作不當交易之路徑。
內政部12日表示,預售屋轉手換約不須申報及揭露,此並非漏洞,主因交易價格由建商與
買方約定,買方簽約後如轉讓換約予第三人,因第三人與建商交易價格等條件並未改變,
且考量買方與第三人交易價格中,除房價外包含轉讓契約之差價,如納入申報及揭露,反
而墊高異常交易行情,使實價登錄資訊淪為投機哄抬價格工具,因此規定不予申報登錄及
揭露。
花敬群也說,新制上路前曾針對買方轉手換約討論,一方面站在信任尊重市場前提,以建
商、仲介、代銷業申報第一手資訊為主;另一方面考量買方後續轉手換約若全面納管,會
和代銷業進行中的預售屋交易出現競合關係,且不同管道資訊若揭露反而造成制度上的混
亂,不但無法稽查轉手交易真正價格,且徒增稽徵成本。因此換約個案暫不納管。
為防杜預售屋買方藉換約轉讓獲取差價,內政部表示,今年7月1日施行的房地合一稅新制
規定中,已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新制課稅標的,對2年內短期交易案件,將可課徵45%最高
稅額。內政部會配合財政部加強嚴查,防杜市場短期投機炒作。
另針對預售屋交易解約退戶,內政部表示,新制規定業者就解除契約後再次出售案件,應
於再次申報成交資訊時,一併註明解約情形及對外揭露,如此可瞭解業者有無利用退戶作
價等不當手法操弄交易價格。
心得:
原來還有炒房的手段不能一次用完XD
下次要漲一波的時候再跟牙膏廠一樣慢慢擠!!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1-09-13 09:52:00
不登入實登,但要查稅一樣查的到,課的到稅才是主要目標的概念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9-13 09:52:00
誰叫政府都做半套 不像股期權那樣直接成立官方的不動產交易所 交易資料 金流都完整掌握在政府手上才防作假雖然選擇權的結算都是假的居多啦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21-09-13 09:53:00
喔 炒房會被關不得易科罰金嗎不會啊 那個怕什麼
作者: slimak (shady)   2021-09-13 10:08:00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啦 只能這麼說
作者: catson (貓兒子)   2021-09-13 10:08:00
那就規定買預售屋不能解約好了
作者: RickyY (Rickyyang)   2021-09-13 10:12:00
實價登錄,只鼓勵報低或平轉,報高才要查!
作者: gbman (gbman)   2021-09-13 10:30:00
真的不二價,轉約高賣不登錄CC
作者: yasea2004 (無關緊要)   2021-09-13 10:38:00
報高多的部份要噴45%掉要幫出嗎?我不清楚要怎摸用這招有沒有高手願意解答
作者: RickyY (Rickyyang)   2021-09-13 10:51:00
就繼續現金紅包,+平轉登錄;這是實價登錄價格?
作者: sika3 (Do something)   2021-09-13 10:55:00
都是直接私下給價差阿~平轉這樣玩
作者: catson (貓兒子)   2021-09-13 11:15:00
紅包如果走匯款,國稅局也查得到吧?
作者: AlarmAlarm (別鬧)   2021-09-13 12:02:00
股利報低或平轉,價差你們怎麼付都不會管喔 炒起來這種就擺明不會查,給大家玩,還在期待會認真查喔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9-13 12:22:00
換約價格更高就不揭露,河蟹大餐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9-13 13:20:00
笑了 整天東搞西搞被人鑽洞再補洞 還要被魯空罵臭頭
作者: lagadidi (蕾卡蒂蒂)   2021-09-13 13:54:00
現在就是少數沒買的想低成本購入,等買到之後又開始我家不一樣了。貪婪可以理解但是吃相要好看。買不起關正義什麼事?租得起就好
作者: R3hab (小師哥)   2021-09-13 14:10:00
作者: susuper (蘇舒跑)   2021-09-13 14:25:00
這樣每個換約的交易日期都會壓建商最後換約日吧??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1-09-13 14:26:00
屋主轉售不登錄,解約讓建商賣要登錄?建商轉賣就不會漲價?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21-09-13 17:29:00
政府帶頭炒房,不是喊假的
作者: smigal   2021-09-14 00:30:00
不然樓上希望每筆轉約都規定在國稅局有專員監督辦理嗎?人手不夠去稽查這麼多交易的實質 也沒必要管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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