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都更權利變換跟合建契約問題

作者: daniel2071 ( MR.王子)   2020-08-09 22:05:11
是這樣的
這是親戚的狀況,但因為是聽爸媽轉述,但我們家也之後可能碰到類似狀況
所以好奇想了解看看,也想幫他們忙
他們是其中一個地主,比例很低,但其中一個地主是政府機關
然後走都市更新的方式,用權利變換的方式申請
但跟建商是打合建的契約
聽到這就有點問號?實際狀況可以這樣嗎?
照親戚說法這樣分到的金額比較多
現在選屋也選好了
但原本是會選差不多坪數的房子
但因為考量小孩子的關係,所以選兩戶
但要求建商要設計的坪數卻因為政府機關要求一直改圖
造成坪數改來改去,就是同樣2房但坪數卻多了5-6坪
所以跟建商要橋差價計算的方式
原合約是超過0-10%是按照權變價值金額計,
10-20%是第一次公開銷售價的80%
20%以上是第一次公開銷售價
聽到這邊我就有疑慮說那如果建商第一次公開銷售價喊很高怎辦
爸媽說親戚就是考量這樣所以要跟建商談合約內容要重寫
因為這案子也拖了很久很久,原先合約也早過期了
問題是當然付錢的要越低越好,最好是權變價值估價的金額
但建商一定不肯,尤其是選屋完就知道是住戶要付給建商
感覺要談到一個平衡點也需要一段時間
建商願意接受條件是如何?
那這樣談合約是要在哪個時間點以前要處理好?是計畫核定公告前走完嗎?
目前進度是全部地主都選好各自要的,反而有好幾戶是建商要補給地主
像地主要貼錢給建商的很少,尤其是像親戚這樣要貼到30幾%的更少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文章,也希望可以解惑一下,謝謝~
作者: suwy (Hank)   2020-08-09 22:09:00
都更方式比較圖:https://imgur.com/4HfnXIN.jpg簽合建契約走都更 記得寫進擇優 如上表第1.5種
作者: cloudsub (搞不懂)   2020-08-09 22:29:00
沒人要求你選兩戶呀...倒底是要解惑什麼...超過20%就銷售價,除非代銷不二價,不然這個貼的蠻多的
作者: mig21 (挨打批)   2020-08-09 22:56:00
約也簽了屋子也選了只能照約走了 建商不會在理你了可以考慮賣一間在買一間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08-09 23:24:00
不然你覺得你們多選了二十幾趴,建商還得便宜算給你才行嗎?這樣你怎麼不乾脆選10間?超選的部分用銷售價算很正常超過你們權利範圍,想多買,就從公開銷售去買啊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20-08-10 14:17:00
也有人沒錢少選 所以建商不會故意婊你的
作者: casko (^(oo)^)   2020-08-10 15:40:00
合約寫越清楚越好 例如有寫明找補按第一次銷售底價95折還有公設上限也可以談 超過也可以找補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20-08-11 14:27:00
付錢越低越好就是選一間啊;) 就會變你說的補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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