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推文中的指正,小弟再度試算以下兩種情況,
請大家看看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抱歉剛剛發現公式有誤,重新調整了一下)
【情況一】大面積重建,提高營造成本,衝高容積率
營造成本:25萬/建坪;容積獎勵:140%; 公設轉換:1.55倍
重建後單價:75萬/建坪;建商手續費:新屋價值的6%
重建後價值:4837萬; 自住部分價值(實坪與舊屋面積同):3725.8萬
營造費用:1612萬; 建商手續費:290萬
扣除自住部份後剩餘價值:1111萬; 地主自付:791萬
【情況二】小面積重建,降低公設比,追求最小營造成本,只從四樓蓋成五樓
營造成本:15萬/建坪; 公設轉換:1.05倍(除了電梯甚麼公設都不要)
容積獎勵:122%(假設只能取得第四條6%+第六條6%+期限前10%);
重建後單價:60萬/建坪 建商手續費:新屋價值的6%
重建後價值:2284萬; 自住部分價值(實坪與舊屋面積同):2019萬
營造費用:571萬; 建商手續費:137萬
扣除自住部分後價值:265萬 地主自付:443萬
※ 引述《hibbeler (阿璁)》之銘言:
: 根據各位前輩的推文,我再次試算了一下。
: 假如每坪建造成本是25萬,我這戶的建造面積是64.5坪,建造費用是1612.5萬。
: 另外,要支付給建商的是總價值的6%,也就是64.5坪*60萬/坪*6%=232萬。
: 也就是說,重建之後如果我要住在跟舊屋同樣大小的新屋,
: 我要負擔1612.5萬+232萬,扣掉可供出售的價值886萬的建坪,
: 我還要自付958.5萬,才有機會順利入住新屋,對嗎?
: (但新屋此時是實坪32坪,虛坪49.6坪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