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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張語羚/報導
為強化建物耐震結構,行政院最快下周四(22日)將通過《建築法》修正草案,未來除防火
避難或消防設施不符規定之建物需改善外,新增「結構」有疑慮的危險建物,需強制補強或
重建。
行政院原訂今透過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就《建築法》修正草案與立委達成共識後,本周四就
送行政院會通過,不過立委與各部會對於會中首先討論的組改法案多有意見,因此未處理《
建築法》修正草案。
預料《建築法》修正草案將延至下周一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若順利達成共識,則將於下
周四送行政院會通過。政院人士表示,各界對《建築法》修正草案多有共識,相信可儘速達
成共識並通過。
0206花蓮強震後,各界對於建築耐震多所關注,因此政院推動修改《建築法》第77條之1,
在原有建物防火避難或消防設施不符規定之建物,需著手改善外,新增「結構」安全規範,
若不符相關規定,將強制要求補強或重建。
並為將違章建物罰款明確化,解決實務執行困難,將修改過去罰款為建物造價千分之50之規
定,改為罰鍰5,000元到50萬元,並可連續開罰。
另導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審查,將防火避難設計審查提升至法律位階,授權中央訂定外審單位
監督辦法,並要求結構外審於開工前完成設計審查。
同步強化施工勘驗,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第三方勘驗確實按圖施工,勘驗合格方
能繼續施工,深化技術查核;落實竣工查驗,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第三方查驗合
格,檢附合格證明,始得申請使用執照,以補行政機關查、勘驗人力不足。
心得:記者發這篇2月份已有透露此修法方向,另針對違章建物罰鍰鄉民很少人討論耶。莫
非是因大家都有違建觀望中?裝睡中?ptt頂加售屋案大家也狂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