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ip.moi.gov.tw/v2/e/scre0105.aspx
拉到最下面,看一下所得這欄寫什麼。
所得是用「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推算出來的。
盲點在哪裡?
綜合所得稅就是集中在受薪階級,薪水「以外」的收入,不一定會統計進去的。
1.
台灣在房地合一之前,賣房賺錢不用照實申報。而且那時候也沒有實價登錄。
賣土地賺一千萬,稅金十萬。這種事常有。
2.
自己開公司賺錢,沒有統計進去。
3.
賣股票收入。股利有計算所得,但是股票漲價賣掉,不用計算進去。
所以這份統計是先把有錢人都刪光光,再下去計算。
講過很多次了,台灣的房屋是給有錢人玩的。不是給你玩的。
上班族想買房?回家洗洗睡吧。
上班族都買不起,有錢人要轉賣給誰?
你不用擔心,大陸人會來買,還有很多外勞會來買。
這是有錢人要煩惱的事情,不是你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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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好像有些人搞不清楚狀況
自己開公司是繳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公司有賺錢有繳稅,但是營建署不列入統計。
營建署就只看「個人綜合所得稅」,其他都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