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婦780萬買房 遭帥過頭出租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6-04-10 08:19:37
http://goo.gl/sBPiVO
婦780萬買房 遭帥過頭出租
衰捲前屋主借名糾紛 帥過頭還嗆「我不好對付」
【呂健豪╱新北報導】買屋遇不速之客!新北市一名女子靠擺地攤存錢買房,上月整理房
屋時,驚見屋內多了一名男房客,詢問才知前屋主與房地產名人「帥過頭」有借名登記官
司,帥過頭堅持他才是屋主,且已將房子出租,還質疑女子是幫脫產的假買家,並嗆:「
不要來找我,我不好對付!」不過律師說,女子若屬善意第三者,仍可擁房子,前屋主借
名官司與她無關,無須負擔賠償責任。
買屋遇糾紛的簡愛珍(41歲),12年前從中國嫁來台灣,與夫育有2名女兒,因丈夫工作
不穩定,她在市場擺地攤賣衣服,好不容易存了頭期款買屋,卻無端捲入前屋主韓惠靜(
37歲)與房地產名人「帥過頭」(本名黃家進,59歲)的糾紛。
簡女指控,去年12月透過住商不動產的趙姓房仲,以780萬元的價格,向韓女購買新北市
新店區安康路一間公寓,今年2月交屋、上月24日到房子清掃,房屋都還是空的,沒想到
31日找人裝修水電,房子門鎖突然換了,她請鎖匠開門,莫名多出一男房客,屋內還堆滿
雜物。
簡女拿出土地權狀,要求房客搬走;房客卻拿出租賃契約,指稱以每月6000元向自稱屋主
的「帥過頭」租屋,還說已經繳了房租和押金,不願意搬家,簡女只好控告房客毀損及竊
佔,房客反控簡女強制入屋。
簡女後來詢問房仲,才知道原屋主與帥過頭正在打產權官司,哭訴:「好不容易有房子,
卻遇到麻煩事!」
「帥過頭」昨告知《蘋果》,這間房子是多年前他名下公司出錢購買,當時透過公司特助
找人頭韓惠靜購買,並借名登記在韓女名下,結果卻遭2人侵佔。他質疑簡女是特助找來
脫產的假買家,還嗆:「不要來找我,我不好對付!」不過他也說,如果簡女是無辜的,
願意協助簡女控告前屋主詐欺,「費用我負責!」
住商不動產趙姓房仲昨表示,賣屋前有去調謄本,原屋主韓女擁房5年,除了貸款沒有其
他抵押設定或異動,但韓女未告知她和帥過頭的糾紛。原屋主韓女昨也透過房仲,宣稱買
屋資金是她出的,產權絕無問題。
對於房屋產權爭議,律師粘舜權指出,新屋主簡女屬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障,房子登記
在她名下,就是她的,即便借名登記,也是由前屋主賠償給原購屋人帥過頭,簡女無須負
擔;但簡女若事前知情,就不是善意第三人,房屋買賣必須註銷並還給原購屋人;至於房
客可打民事官司請求搬遷。
律師廖芳萱提醒,買屋前先問是否有產權糾紛,最好留下書面或錄音存證,若有糾紛,也
可證明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者。另請屋主提供房屋保固與屋況檢測證明,也要比對房屋權
狀坪數等項目是否同契約書,地價稅、房屋稅等是否結清。
民眾買屋注意事項
★向屋主索土地權狀、增值稅單與公契文件,留意權狀登記的土地與建物坪數是否與不動
產契約書內容相符
★屋主若有貸款,買方須調閱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交屋前檢查抵押權設定是否塗銷
★向屋主確認沒有產權官司,並以書面或錄音方式留證
★檢查包括地價稅、房屋稅、管理費是否結清
★買方可向屋主請求提供房屋保固與屋況檢測證明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借名登記
全國不動產品牌發展處長鍾秀美表示,台灣不動產所有權採登記制,以登記名義人為所有
權人,若當事人約定一方之不動產登記於他方名下,即為「借名登記」;而「借名登記」
常出現在夫妻、手足合買房子,或投資客為省稅,以他人名字登記買房,建議先簽訂借名
登記契約,以保障權益。
...
不是"買賣不破租賃"嗎 @ @? 如果房客不肯走是要付錢解決還是... @ @?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6-04-10 08:24:00
為了逃稅踢到鐵板
作者: eric61446 (小招)   2016-04-10 08:26:00
摔過頭要不要去批一下流年
作者: byte (byte)   2016-04-10 08:30:00
帥大要補繳逃漏稅金阿人頭反嗜 投客最喜歡的局面出現了
作者: eric61446 (小招)   2016-04-10 08:32:00
有賺錢都沒問題 一反轉 殺小鳥事都出來
作者: wei0429   2016-04-10 08:40:00
真精彩 這就是人頭的風險 活該
作者: Suckmine (SMD)   2016-04-10 08:45:00
水哦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6-04-10 08:50:00
有沒有「我不好對付」跟「網路都霸凌我」的八卦?XDD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4-10 08:55:00
依照新聞產權在韓那邊 然後賣給簡 帥過頭把它拿來出租??出租的時候 帥過頭有產權嗎 不然路邊房子你隨便就出租喔然後進不去就換鎖? 真恐怖 ... 你才非法闖入吧至於什麼人頭 借名 黑吃黑 那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0 09:07:00
黑吃黑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6-04-10 09:08:00
這是人頭反噬吧...帥大還有要幫他打官司還算有道義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4-10 09:14:00
在網路上被打到鼻青臉腫 啊不就不好對付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6-04-10 09:23:00
天天教人家用人頭避稅的最佳反例 勸世喔
作者: vlee (932989726)   2016-04-10 09:24:00
人頭的人品也很重要 應該有簽約借名 怎麼沒把權狀收起來借名登記是不合法嗎???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0 09:28:00
看來帥過頭被騙了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6-04-10 09:31:00
現在沒有房子可以當房東了耶而且買賣還不能破租賃,哈哈哈哈哈沒有房子也能當房東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6-04-10 09:32:00
愛找人頭嘛,連先知都會吃虧了,你們再找阿
作者: togs (= =")   2016-04-10 09:37:00
他到底在幹嘛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6-04-10 09:44:00
前面有一篇是還沒買到房子但先賣房子沒有房子也能當賣方,這些人到底在幹嘛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4-10 09:47:00
搞不好根本不是借名的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6-04-10 09:49:00
現在路上隨便找一間空屋就可以開始當房東了嗎
作者: fytnship (<( ̄︶ ̄)>)   2016-04-10 09:56:00
帥過頭近來的糾紛怎麼感覺常出現....
作者: zxcas (打噴嚏)   2016-04-10 10:01:00
帥過頭應該要先打贏官司才能租人吧...根本非法闖入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6-04-10 10:13:00
沒合法取得房屋產權前根本沒哪個權力租人不然改天我跑去你家說你家是我的要租給別人可以嗎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6-04-10 10:27:00
連「有道義」這種詞都出現了 XDDD 徒子徒孫阿 XDDDD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4-10 10:28:00
有夠秀下限的 原來“老師” 是教人怎麼出租別人的房子自己收錢的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4-10 10:30:00
上591找出租房子的 然後約看房 然後不租 然後換鎖轉租XD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0 10:39:00
要跟人租房子要看土地房屋權狀不然這個租客也很倒霉而且連討論的時候 都被完全忽略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脫離地心引力)   2016-04-10 10:41:00
投資有風險。GG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0 10:42:00
奇怪 要用人頭不是都會設定債權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4-10 10:43:00
租客就跟帥過頭求償一倍押金呀 也沒多少 12000而已
作者: bbcrecord (qqq)   2016-04-10 10:43:00
大概法律糾紛頗多 看公司在徵律師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0 10:43:00
讓房子沒有辦法偷賣
作者: qqq0103 (fqdf)   2016-04-10 10:53:00
真是扯到無下限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4-10 10:56:00
擺地攤不可能賺辛苦錢買房後 還不住不租~ 哎呀虧大了
作者: alaza (無恥美國)   2016-04-10 11:02:00
帥過頭真的有夠雖小 XDDD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6-04-10 11:03:00
應該是帥過頭自己要去告那女的吧 怎麼反客為主..
作者: unwisdom (這一次的選擇)   2016-04-10 11:05:00
有夠扯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4-10 11:06:00
帥過頭不衰吧 走這種本來就有機率 衰的是買房的屋主 還有租房的房客 雙方都是被他害到
作者: momon (小笨蛋)   2016-04-10 11:11:00
我決定把帝寶七樓那戶,每個月3000元租給網友,誰有興趣?對了,我也沒產權,反正現在沒產權也能當房東啊,哈哈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6-04-10 11:12:00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0 11:15:00
管理費你出!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0 11:16:00
這樣講 如果房子真的被人偷偷侵入 然後打個五年租約難道也是有效的嗎今天如果小偷闖空門 偷偷換鎖下午就低價租掉房子租約也是有效嗎...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6-04-10 11:23:00
房屋物權看登記,誰他媽的管你賣主內部糾紛 ?妳黃禿喜歡讓人登記為屋主,又不載明其他抵押事項,第三方買受人當然就快樂的相信公示直接買入成屋主。特助? 是以前接電話那個女的嗎? :P
作者: Levis5225 (乂虛無飄渺乂)   2016-04-10 11:26:00
如果房屋的出租人並不是所有權人,那租賃契約應該從一開始就屬於無效契約吧!這樣也行的話,我考慮一下來出租總統府好了?要的出聲......Orz......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10 11:28:00
這就是我的問題買賣不破租賃 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這個根本不是屋主簽的租約
作者: Levis5225 (乂虛無飄渺乂)   2016-04-10 11:39:00
首先確立房屋租賃契約為無效契約,再來要求房仲證明自己屬善意的房屋承購人,然後............然後哩?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10 11:42:00
帥過頭有道義??語畢 哄堂大笑這個租賃契約對於帥過頭和承租人是有效的 但對於後來的屋主則屬無效
作者: kkithh (kkit)   2016-04-10 11:50:00
多多精神領袖又一個掛了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04-10 12:18:00
最可憐的還是那個新屋主...
作者: joesong   2016-04-10 12:37:00
很不好對付喔 我好怕呀...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4-10 12:39:00
低價出租青埔空屋 一坪100 意者速電 (這樣好賺嗎?)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4-10 12:42:00
話說 是不是要改稱 租過頭 連別人房子也租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6-04-10 12:42:00
一坪100有沒有含管理費阿,含管理費你說不定還虧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04-10 13:21:00
等房客不在 屋主再連絡警方跟鎖匠來換鎖不就好了狠一點的就換那種指紋辨識 科科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4-10 13:32:00
斷過頭 在竹南大埔 坑殺了學員十幾億以外,也根本就是個訟棍,可悲
作者: scofield13 (阿H)   2016-04-10 13:34:00
奇怪,大埔這麼多房子搬去住啊。看看大埔解密 就知道他那種人了
作者: Mei5566 (5566)   2016-04-10 13:39:00
自己找人頭 怪誰
作者: HuangJS (段譽)   2016-04-10 14:03:00
師過頭蠻噁爛的,跟他同姓有夠丟臉
作者: gracertt (grace)   2016-04-10 14:18:00
竹南大埔開始斷頭了.......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6-04-10 14:38:00
樓樓上姓帥!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6-04-10 14:39:00
聽說姓黃@ @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4-10 14:41:00
黃家進
作者: Achillies (Achillies)   2016-04-10 14:52:00
先告刑事竊佔附帶民事不當得利或侵權,再請求確認租賃契約無效以來回復原狀或賠償。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4-10 15:02:00
有點扯
作者: LimYoHwan (gosu mage)   2016-04-10 15:12:00
跟版上抓交替的仲仲投投沒兩樣 整天騙
作者: wu7477   2016-04-10 16:43:00
借名登記要提出購買的相關金流事證好奇當時為何房仲跟買家有無實際看屋房屋沒看就買
作者: guanrulee (Dustin)   2016-04-10 17:25:00
文章要看清楚 人家都看屋看到交屋後都沒事了
作者: mardaban1 (增奎 奎可利)   2016-04-10 18:44:00
套過頭淪落如此
作者: wu7477   2016-04-10 21:01:00
信賴土地登記所有登記
作者: stockAI (92共識.中國自婊)   2016-04-10 22:42:00
帥過頭敢承認是他換的鎖嗎 ?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10 22:53:00
這個案子的確很有趣 哈~
作者: erickruklin   2016-04-10 23:57:00
誰知道那個租客是不是收錢來鬧事的?一般租房子的人會有100箱東西搬進來? 常識想也知道不可能,只花的起6000租房子的人會有100箱家當?
作者: pdatam (Let it go)   2016-04-11 02:18:00
不知道逃了多少稅 說有道義那個人 摔過頭 是你?
作者: SULAjardin (愛與勇氣比基尼戰士)   2016-04-11 11:22:00
房客肯定有鬼,看到第3方拿出土地權狀,不回頭找帥過頭?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6-04-11 14:31:00
用人頭還這麼嗆喔之前一堆白痴在那屁用人頭躲稅的現在大概都在抖了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4-11 15:14:00
借名登記那是人頭與真買方的事情 房仲買家只要確認權狀產權沒問題就好了 從這新聞看來房仲買方根本不知原屋主與帥過頭的糾紛 這次帥過頭輸面很大
作者: siyabear (海德格,上我)   2016-04-11 20:07:00
自己跟別人有糾紛,不要害到別人
作者: u48552046 (ed)   2016-04-11 20:20:00
愛找人頭,終於倒楣了,不過帥過頭應該不只第一次遇到這問題吧
作者: buddar   2016-04-12 07:36:00
如果是帥過頭的,這種屆名到底有多少??有繳稅嗎?用人頭逃稅,又炒高房價,讓一堆人買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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